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学后托管管理人员、授课教师职责

【所属模块: 信息公开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9 08:00:00 点击数: 0】

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部分小学生家长接孩子难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学后托管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职责。

1、课程教师或管理人员为本岗位安全管理和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2、课程教师或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学生的考勤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托管开始时需及时点名如发现有学生未到岗须第一时间联系原班主任或家长,托管结束后需整队并带领至校门与家长做好交接(家长需签名)。

3、家长因故未能及时来校接孩子,课程教师或管理人员需主动联系家长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需带回集中管理直至家长到校。

4、课程教师或管理人员在管理期间需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无故不得提前结束托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课程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岗期间不随意离岗、不玩手机、不做和管理无关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要主动与家长、班主任以及行政值班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参加托管学生的情况。

6、管理人员在岗期间以对学生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基础性看管照顾服务为主,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拓展性课程教师应明确课程内容,严谨课程教学,严格课程评价,确实以发展学生能力与素养为已任,认真做好课程授课。

7、管理人员及拓展性课程教师在结束托管后,需及时整理好教室卫生,清理室内垃圾并关好门窗和各类设备。

8、教师或管理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当班管理手册,并于第二天中午前传递至下一位管理者,特殊情况需和下一位授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做好交代与提醒。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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