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袁浦小学关于推荐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办法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精神,为了尽可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当符合基本条件的实际人数多于申报名额时(推荐人数以教育局批准数为准),学校将启动考核推荐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1.任现职以来,遵纪守法,服从安排,近三个学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符合申报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4.任现职已经具有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相应年限(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任现职以来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综合先进或荣誉)。5.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6.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有关要求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7.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学分符合评审要求。8.任现职以来,近三个学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9.获得与学科、要求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10.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符合评审要求。11.任现职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工作量且效果好。12.相关学科获得对应的上岗证书。13.课堂教学评估在“良好”及以上。14.符合上级文件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量化办法
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审:分A、B、C三等,分别以3、2、1分计,同一人研究成果若专家评审的等级不同,则取平均值。获奖研究成果(在任现职期间,经行政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评审获奖)、研究成果发表(国家新闻出版署注册刊物)属A等(一篇获奖文章有多名作者,非第一作者不在此列)。
2.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分A、B、C三等,分别以5、3、1计分。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或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测评:分A、B、C三等,分别以5、3、1计分。
3.日常工作考核(效能):最近4个学期日常工作考核的实际考核分值之和,从高到底平均分成三档,分别计4、2、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4.课堂教学评价:根据教育局要求,职评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听课),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档,优秀、良好、一般则分别计3、2、1分,较差和差则无申报资格。
5.班主任工作:
根据教育局要求,晋升人员必须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三长、中层人员等按照要求折算)。班主任龄1年加0.2分。
6.教师各类荣誉:
被政府部门、教育系统、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各类先进,区级每个荣誉加0.2分,市级每个荣誉加0.5,省级及以上每个荣誉加1分。各类各级如“优秀指导老师”等均以0.2分计。此以获奖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为准。其他诸如报刊、编辑部等部门评定的荣誉均不予加分。
7.教师指导学生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局、进修学校、少年宫规定并认可的比赛(不能确定的则向以上单位咨询)并获奖加1分。此加分以学校记录为准,不计获奖等次和数量。
8.教龄加分:教龄1年加0.2分。
9.职评小组意见:根据参评教师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分。根据所得平均分,由高到低分成三档,分别计3、2、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三、评审推荐程序
1.教师自愿报名。
2.审核基本条件。
3.如超过推荐名额,则启动“考核办法”进行评定。
4.学校对评价推荐结果公示3天。
5.送审。
四、特别说明
1.在初级职称岗位上工作刚满4年的参评者,教学能力考试C等,学校不予报送。
2.由于产假(不含病事假)、调入、交流等原因无法取得日常考核分值的,根据学校教师日常工作考核效能平均分进行赋分。
3.来我校交流教师未满一年,不予报送。
4.校长室根据参评教师总分、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统筹推荐。
五、其他
1.如上级部门在评审条件上有其它变动,学校将及时调整。
2.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