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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袁浦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日期:2024-12-02] 来源:杭州市袁浦小学  作者: [字体: ]

杭州市袁浦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立足岗位,深耕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师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的教育教学人才。根据西湖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增强考核评优工作的可操作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鑫   

副组长:葛裕田、阮丽华、戴秀芬、张晓丹

组员:葛华萍朱亚盼、葛文亚、缪卫英、郑杭琳、葛华福、袁婷丽、李国华、胡丽婷、谢斌锋、郑云

二、参评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评选内容

学校美善教师、西湖区优秀教师、西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西湖区师德示范教师、西湖区教坛新秀、西湖区考核优秀等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量化赋值,透明操作的原则。

2.教师业绩效能考核量化分为主,民主调查为辅的原则。

3.区级及以上各级各类优秀两年内不重复推荐的原则。

五、参评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能积极接受并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及学校各组织、各处室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建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

(二)个性条件

符合各类别基本条件,且在各类别中有一项表现出色。(具体要求见附件子方案)。

(三)评优评先否决性条目

1.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者等。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严重过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4.本学年所执教班级的学科质量考核等级两学期均为C等者。

5.事假学年累计超过5天(婚丧假除外),病假超过20天者。

六、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参照附件一《杭州市袁浦小学关于推荐各类先进评选办法》、附件二《杭州市袁浦小学关于推荐参加教坛新秀评选的办法》。

七、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程序和要求,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推荐: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评确定人选,真正把责任心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勤学苦干的全校公认的典型人物与事迹推选出来。

3.公示上报:学校及时公示评选结果,在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异议,即形成校级文件存档、上报。

4.集中表彰:根据评选结果,学校于每年教师节庆祝大会统一表彰。

八、备注说明

1.该办法适用于评选各级各类综合性荣誉奖项。

2.教辅人员评优参照执行。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4.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校长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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