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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三墩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作者:校行政办公室来源:发表时间:2024-09-0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现制定杭州市三墩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二、基本原则

1. 校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要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领导,按步骤,分层次地向前推进。

2.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突出群众关心的重点,做到全面,客观,及时,注重实效,要有利于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反腐倡廉的机制。

3. 校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展开,既要依法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行政领导和职能,使其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学校规范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落实校务公开,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本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建立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名单如下: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冯岳、阮洁

副组长:郑萍

小组成员:胡松  郑影竹  章宇  施益超  袁健  金国农  周莹莹  柴燕燕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计培德

小组成员:吴菊芬 杨卫达 王逸 许鑫媛 郑利燕 赵晓潇

四、公开内容
1.政策法规类。包括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方案,发展规划及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学校办学章程及管理制度等。

2.人事管理类。包括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情况,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任用公示,教职工聘任及岗位调整等方案及结果,职称评聘、学年考核、评先评优等有关政策、制度、方案及结果,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具体考核及发放情况。

3.财务收支类。包括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上级拨款、社会捐资(物)、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各类公务开支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房屋等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等。

4.基建维修类。包括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工程量增加、工程施工验收及预决算等情况。

5.物品采购类。包括电脑、家具、教材、图书、仪器等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数量、单价等情况。

6.食堂管理类。包括食堂管理制度、物品采购招投标情况、物品采购数量及价格、师生用餐收费标准、每周菜谱、每月及年度收支情况等。

7.学校收费类。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等以及学生伙食费收支情况。

8.招生推荐类。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以及服务片区划分、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杭外预选生的推荐方案、工作程序及推荐结果等。

9.学生管理类。包括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发放政策和名单,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名单,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等推荐评选的制度、方案、程序及结果,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的名额、推荐办法、参加名单及获奖情况等。

10.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五、公开形式

1.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并公布监督电话。

2.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栏目。

3.在教师会议室等合适的地方设立对内校务公开栏。

4.定期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教代会、教师会、家委会、家长会、学生代表会议等。

5.采用发送书面通知、短信等形式。

6.学校依据公开内容研究确定公开的范围,并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凡涉及政策法规类、食堂管理类、学校收费类、招生推荐类、学生管理类的公开内容,应面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凡涉及人事管理类、财务收支类、基建维修类、物品采购类的公开内容,应面向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公开。

六、公开流程

    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对各部门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途径予以公开。

    学校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严格遵循固定性工作每学期公布一次,经常性工作每月公开一次。每月上旬公开上个月应公开的内容,每个事项公开的时间不少于15天。其他事项据实发生、及时真实公开,做到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预见性、决策性工作提前公开,连续性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