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
各位家长:您们好!
2019学年第二学期,一至二年级学生已收伙食费45天,学生实际在校用餐41天,应退还4天,应退金额:4天*13元/餐/天=52元。
三年级已收学生伙食费45天,学生实际在校用餐42天,应退3天,应退金额:3天*13元/餐/天=39元。
四至六年级已收学生伙食费51天,学生实际在校用餐47天,应退还4天,应退金额:4天*13元/餐/天=52元。
请各位家长查收。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班主任或后勤总务处。
注:本学期4-6月中途零星请假的学生,其相应的伙食费已在当月已清退。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