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招生通告
(文华校区)
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21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本学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范围
湖畔花园、春天花园、政新花园、南都花园、西苑小区、物华小康居住区、绿洲湾公寓、莲花港家园、天河西苑、天湖公寓、文苑居住区、桃源春居、和润园、文溪鼎园
三、招生计划
文华校区2021学年计划招生五个班
四、报名地点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文华校区(竞舟路299号)
五、报名时间: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本次现场核验采取分时分区入校,一位新生由一位监护人陪同,入校时请佩戴口罩,出示新生和监护人绿码,并自己先测量体温。
日期 | 时间 | ||
上午8:30—11:00 | 下午1:00—3:30 | ||
现场信息核验时间 | 7月10日 | 湖畔花园、政新花园、物华小康居住区 | 南都花园、莲花港家园、绿洲湾公寓 |
7月11日 | 天湖公寓、天河西苑、文溪鼎园、文苑居住区、西苑小区、桃源春居、春天花园、和润园 | 各小区未报名学生 | |
补报名 时间 | 7月24日 | 民办小学未录取补核验 | 接待学区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咨询登记 |
六、随带材料
(一)本学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家庭房屋所有权证。若提供的房产不属于孩子父母名下的全产权房,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人中有非孩子监护人的,如不在同一户籍本上,请携带能证明相关产权人与孩子关系的材料;如果房产属于单位公房的,需提供承租公房的证明。
(二)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户籍本相关页、父母身份证、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有效的拆迁协议、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过渡地房屋租赁协议。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1. 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书及监护人说明材料)。
2. 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
3. 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
4. 8月31日前能够办理出居住证的家庭,8月24-25日到学校进行补核验。
注:1.报名时请带孩子,若不能带孩子请报名前联系校区教务处(电话:0571-87607945)。
2.随带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除身份证)。
七、招生录取办法
(一)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的优先原则,按序录取。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其中,随迁子女若产生调剂情况,将根据家庭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7月24日前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二)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接受报名和录取。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四)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本学区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的)原则上由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接收入学;本学区户籍盲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杭州文汇学校报名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学籍关系。
(二)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家长须在报名前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家庭房产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到我校办理延迟入学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驻地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应由所属单位统一向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提交申请,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政策参见《2021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五)文华校区报名咨询电话:0571-87607945
温馨提醒:报名时间先后与录取顺序无关,请家长不必赶早排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文华校区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