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文华校区2017招生通告

【所属模块: 毕业招生 作者: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6/20 02:48:18 点击数: 0】

各位家长:

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本校2017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湖畔花园、春天花园、政新花园、南都花园、西苑小区、物华小区、湖畔绿洲湾、湖畔莲花港、天河西苑、天湖公寓、文苑小区、桃源春居、和润园、文溪鼎园

二、报名对象

201091日至2011831出生的适龄儿童(满6周岁)。

三、报名时间

报名登记日:624日、25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补报名时间:7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四、报名地点

翠苑第一小学文华校区(竞舟路299号)。

五、报名携带材料

1.西湖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本、家庭房屋所有权证、孩子预防接种证。若提供的房产不属于孩子父母全产权房产,则需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

2.杭州市集体户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本、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及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孩子预防接种证。

3.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本、有效拆迁协议、家庭房屋所有权证(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过渡地房屋租赁协议等以及其他学校人物需要查验的资料、孩子预防接种证。

4.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的,凭预登记码报名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不在同一户口的需要附结婚证);

②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在杭连续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居住证(登记证);

③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合法的有效房屋租赁证明以及九城区无房证明;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近一年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当天需带孩子。

2、实行“住户一致,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新生应与父母同户同住在本学区内,做到房、户、住合一。

3、学龄儿童无本市区户籍,必须符合《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在杭借读条件,也可到省教研室附小(南校区)报名登记。

4、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予入学的,须持申请报告和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核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

5、本区适龄智障儿童应到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报名入学,并可享受区慈善机构提供的护理费补助;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461643);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69

6、翠苑一小文华校区2017学年计划招生5个班,按市、区教育局招生政策规定的先后顺序录取。如果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计划人数,上报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

7、九城区无房证明可家长提前准备,亦可委托学校统一核查。

8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临时)居住证不符的学校不予录取

9.  报名咨询电话:87607945   87607957                   

   温馨提示: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xhjy.edu.cn/,点击【招生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于报名当天携带打印稿(A4大小)报名。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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