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 | 教学方法 | 专业能力 |
1.幼儿园教师考核以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01年9月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9月颁布)为范围;小学、初中教师考核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小学科学2017年版)为范围;高中教师考核以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为范围。 2.基本熟悉课程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对学科教学的思想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原则及方法、教学评价等,作出具体的解析。 |
针对指定的课题,正确处理教材,分析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教学方法,合理设计教学过程。 | 考核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如专业知识理论、读写能力、解题能力、实验能力、鉴赏能力等。 |
形式:试讲 时间:20分钟 内容:对指定的教学材料(1课时)进行教学方案设计并作模拟课堂教学。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题目:提前40—6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 |
教学理论 | 教学能力 | 专业能力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掌握所任学科的教学基本要求,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就个案进行具体解析。 |
1.公共基础课教师要求熟悉本学科各册教材。 2.专业课教师要求熟悉本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在此基础上,针对指定课题,能正确处理教材,分析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教学方法,合理设计教学过程。 |
1.公共基础课教师考核相应的专业能力,如阅读写作能力、口语能力、解题能力、信息分析能力、实验能力等。 2.专业课教师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即抽测本专业核心课程相关知识与技能。 |
形式:试讲 时间:20分钟 内容:对指定的教学材料(1课时)进行教学方案设计并作模拟课堂教学。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题目:提前40—6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 |
课程标准 | 教学方法 | 专业能力 |
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教研员以教育部颁布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和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范围;资源教师、特教教研员、巡回指导教师以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若干意见》(浙教基〔2012〕4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教初〔2008〕9号)为范围。 2.熟悉课程标准的内容,掌握任教学科的基本要求,能对学科教学的思想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原则及方法、教学评价等,作出具体的解析;掌握资源教师工作内容和要求,并能对个案管理作出具体解析。 |
针对指定的课题,正确处理教材,分析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教学方法,合理设计教学过程。 |
考核特殊教育领域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理念等。 考核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如专业知识理论、课堂教学设计能力等。 考核资源教师融合教育活动设计能力、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学设计能力、学生行为问题处理能力。 |
形式:试讲 时间:20分钟 内容:对指定教学材料(1课时)进行教学方案设计并作模拟课堂教学。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题目:提前40—6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 |
形式:试讲 时间:20分钟 内容:对指定的任务进行解决方案设计并作过程分析。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题目:提前40—6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