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仁和实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组成办法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促进在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确保食堂工作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号),膳食管理委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组成,行使对食堂 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
二、膳食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1、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办公室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学生及学生家长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
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
3、膳食委员会工作原则:
(1)在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2)以学生和家长为本,依靠学生、发动学生参与膳食管理工作,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
(3)有理有据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平、公正地评价食堂工作,
4、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分量、食材进货渠道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
(2)加强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
(3)征求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定期发放食堂工作调查表,对食堂进行综合评分;
(4)整理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汇报。
5、膳食委员会工作内容:
委员会每学期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意见反馈。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