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全区组织工作若干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出国(境)情况。6月14日前,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附件1),报告本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持证和出入境情况。6月17日前,各单位将《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持证情况和出国(境)情况汇总表》(附件2)、区管干部填写的附件1原件(复印件本单位留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3)(统计本单位所有人员)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
二、开展比对核查。各单位请填写《委托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4)(即应备案人员),在6月25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区委组织部将统一向出入境管理大队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证情况和出入境信息,查询完毕后会向各单位反馈结果,各单位请于7月10前完成查询结果与登记备案人员自行报告情况和组织了解情况的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
三、依规处理问题。各单位在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月20日前将《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5)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
四、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全区组织工作若干薄弱环节集中整治督查发现的出国(境)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应查尽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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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持证情况和出国(境)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备注”栏中注明区管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等。
各单位请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安排专人落实具体工作,特别要注意各类表格的上报时间节点。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联系,联系人:钱琦、骆超,联系电话:87935212、87935191。
附件:
1、《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2、《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持证情况和出国(境)情况汇总表》
3、《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4、《委托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
5、《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表》
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4日
关于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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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组织:|
| 时间
对象
| 6月12日前
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 6月14日前
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各单位请填写《委托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4)。
| 7月7前
高级教师、校级干部
各单位在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5)报送组织人事科傅振婷。 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应查尽查”。附件:2、《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持证情况和出国(境)情况汇总表》4、《委托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