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挖掘优秀学生,营造榜样示范,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教育氛围,现结合集团和学生发展实际,组织开展学生评优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
1.行为道德好。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等重点内容,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2.学业能力好。主要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业水平等方面重点内容。学生能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
3.身心发展好。主要包括体质健康、运动水平和社会适应等重点内容。学生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身心素质和运动能力,养成保护视力的习惯。若一学期内视力下降0.2,可一票否决。
4.艺术审美好。主要包括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等内容,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情趣,兴趣广泛,主动发展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在艺术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5.劳动实践好。主要包括劳动体验和社会实践等重点内容,具有良好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积极参与日常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尊重劳动成果。
备注:学生如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比项目及名额
荣誉名称 | 评比说明 | 备注 |
五优少年 | 包含五个单项和一个综合奖项,没有名额限定,达到标准即可获评 | 学期生成 |
每月之星 | 每月评比,班级每月之星名额为班级学生数的15%,同时可推荐一名校级每月之星 | 每月评比 |
集团美德少年 | 校级综合荣誉,每班推荐一名,休业式表彰 | 学年评比 |
三、注意事项
各班在推荐过程中注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做好各项评优过程性资料积累。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教育集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