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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北校区)2017学年招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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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17 09:39:03     作者  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1260次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北校区

2017学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尊敬的家长:

   我校2017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西教发】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新生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2017624日、25日为新生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201771日为补报名登记时间。  

二、报名地点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北校区(高技街6号)

三、报名年龄

201091日―2011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教育服务区)

1.东至古荡农灌河,南至文二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一路。

2.东至冯家河,南至高技街-毛家桥住宅区东侧围墙-毛家桥住宅区背面围墙,西至毛家桥住宅区东面围墙-毛家桥路,北至西斗门路。

五、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班。

六、报名所需材料

1.本学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④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⑤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若提供的房产不属于孩子父母名下的全产权房产,则需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

2.杭州市区集体户、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有效的拆迁户协议、④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以及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⑤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⑥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3. 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第一类:孩子已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只需提供①孩子的IC卡式居住证;②家庭的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有效的屋租赁证明及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④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第二类:孩子未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父母需提供:

①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

③父母双方在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

④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住房为住宅用房)及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⑥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⑦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在2016831日前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无补交。

七、录取办法

1.按照“房、住、户一致”原则,优先录取。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保缴纳三者一致的,优先统筹安排。

3.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 凡实际居住与(临时)居住证不符的学校不予录取。

5.对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务工子女,学校不接受报名,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6. 新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凭孩子户口本到北校区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如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将推后一定时间公布。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带上孩子,并随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

2.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入学的须持申请报告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来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3.适龄智障儿童向紫荆花学校报名入学;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461643);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

4.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89930849楼老师       89930829胡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76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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