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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南校区)2017学年招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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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17 09:33:01     作者  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1260次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南校区)

2017学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尊敬的家长:

    我校2017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西教发】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新生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2017624日、25日为新生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201771日为补报名登记时间。  

二、报名地点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南校区)

三、报名年龄

201091日―2011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翠苑一小、翠苑二小、翠苑一小文华校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文新小学、府苑小学、竞舟小学、星洲小学、学军小学紫金港校区、保?塔实验学校申花路校区、文一街小学政苑校区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既可到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南校区)报名登记,也可到暂住证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作统筹调剂安排。

五、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班。

六、报名所需材料

第一类:孩子已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只需提供①孩子的IC卡式居住证;②家庭的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有效的屋租赁证明及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④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第二类:孩子未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父母需提供:

①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

③父母双方在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

④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住房为住宅用房)及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并同意委托学校统一核查;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⑥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⑦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在2016831日前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无补交。

七、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区教育部门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2.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临时)居住证不符的学校不予录取。

3.20109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符合今年入学的条件,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4.新生录取名单将于810日左右在校园网公示,凭孩子户口本到南校区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如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将推后一定时间公布。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带上孩子,并随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

2.适龄智障儿童向紫荆花学校报名入学;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461643);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89930849楼老师       89930829胡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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