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学年支教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局201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西教发【2014】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义务教育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或相对偏远学校支教工作安排及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文件要求交流的教师。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中因高级职称评审本人要求支教的教师。
以上不含已与农村学校建立紧密型教育共同体的城区学校的教师,及集团化办学学校内部到相对偏远学校支教的教师。
二、报名程序
本人填写《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申请表》,经单位同意后,汇总并填写《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报名汇总表》报组织人事科。
三、时间要求
支教时间一般1-3年(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有关指导意见,支教3年的,将纳入教师交流统一管理)。支教结束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请各有关学校通知相关教师,于3月12日前将《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申请表》、《2014学年学校教师支教报名汇总表》一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蒋育男处,同时报电子稿。
附件:
1.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申请表
2.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报名汇总表
西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2月27日
附件1:
2014学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申请表
学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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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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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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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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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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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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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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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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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教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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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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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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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级学科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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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集团化办学的填写至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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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情况(含区教坛新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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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教育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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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于3月12日前报组织人事科蒋育男,电子稿同时上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