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家委会工作细则
1. 关心和扶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并通过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较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开展家委会工作,能够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的活动,充分延伸学校教育成效。
4. 校级家委会成员要建立年级家委会成员联络制度,督促班级家委会成员负责联系7-8个家庭,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目的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的观念,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每学期策划、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小队活动等)1―2次,活动要有方案、小结,并积极地参与学校、年级的教育主题活动。
6.家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技能和专业特长,整合资源,结合学校的主题活动,共同为学校、班级建设服务出力。
7. 校级、年级、班级家委会委员应整理学校、年级、班级家委会活动资料、家长学校家长学习心得、经验文章要及时整理、归档。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3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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