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教职工聘任方案
----
时间:2018-08-28 16:03:43     作者  办公室    阅读:1260次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确保全校2018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西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杭西教〔2014〕21号)有关精神,加强教师交流,逐步实施教师“区管校聘”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教职工聘用方案。本方案在校务会、行政会讨论,并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经审议执行。

一、聘用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可以根据有关的情况聘或不聘教职工,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

2.以岗定人原则。根据教育局给我校的实际编制数和学校工作的需要设定工作岗位,每个岗位定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职责。

3.择优聘任原则。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统筹兼顾原则。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职工,又要重视青年教职工的培养与使用,同时也维护老年教职工的利益,体现“择优奖勤、治懒罚劣、顾老兼弱”的精神。

5.契约化原则。经过双向选择,学校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

6.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教职工的聘任,由聘任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最后由校长决定是否聘任。

二、聘用编制与岗位

(一)编制

2018学年教育局核定编制102人(含挂靠2人)

(二)岗位

1.岗位设置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学校管理岗位设置

序号

岗位

数量

序号

岗位

数量

1

校长

由教育局任命

9

大队辅导员

2

2

书记

10

教务员

1

3

副校长

12

年级组长

10

4

办公室主任

1

13

教研组长

9

5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教学科研师训)

3

14

备课组长

13

6

学生发展中心主任主任或副主任

2

15

班主任

40

7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

2

16

心理辅导站长

1

8

中层各部门干事

4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序号

岗位

主要工作任务

序号

岗位

主要工作任务

1

语文

品德

承担一至六年级语文、品德教学

10

图书

图书管理

2

数学

承担一至六年级数学教学

11

档案

档案管理

3

科学

承担1―6年级科学教学(一二年级一节/周,三四2节/周,五六3节/周)

12

卫生保健

卫生工作

4

体育

承担一至六年级体育教学(一二4节/周  三-六3节/周)

13

电教网络

电教网络维护与管理

5

美术

承担一至六年级美术教学(2节/周)

14

实验器材

实验器材管理

6

音乐

承担一至六年级音乐教学(2节/周)

15

体育器材

体育器材管理

7

英语

承担三至六年级英语教学(3节/周)

16

音乐器材服装

音乐器材服装管理

8

 

综合实践

承担三―六年级信息技术/劳动技术(模块整合,每周一节)

17

出纳

出纳

承担一至六年级综合实践课程

(每周按照1课时)

18

特殊教育

资源教师、资源首席教师

9

拓展性课程

每周二下午1.5课时,每周五下午1.5课时。(课程内容见附件)

 

 

 

 

(三)岗位设置说明

1.班级管理岗位。班级是学生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建设的负责人,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每一个班级的健康发展,要安排关爱学生、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这一重要岗位,同时配备得力的副班主任共同参与班级管理。

2.“三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岗位。“三长”是教师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在教师群体中发挥着领导和带头的作用。加强和重视“三长”配备,对增进教师团队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中层干部与干事岗位。根据《西湖区教育系统2016-2020年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我校将加强对中层干部的任职管理及中层后备干部的培养。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特设立中层部门干事岗位,结合本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考察确定人选,到中层各岗位进行挂职锻炼,挂职干事在立足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为学校整体发展贡献力量,挂职期限视学校管理需要而定。

4.“一人多岗”的实施要求。按照教育局规定实施“一人多岗,专兼结合、互相兼职”。

(四)关于教师交流(支教)工作说明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支教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凡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需有3年农村学校及偏远学校支教经历,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一级教师评审,需在我校连锁办学内部进行交流,或需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亦或完成规定时数的支教任务,具体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跨校区交流由学校根据整体工作的需求统筹安排,评职称教师需主动向学校提出流动申请。

根据西教发〔2014〕89号《关于做好西湖区2018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任职年限超过12年符合交流规定的老师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学校岗位需求逐年完成交流指标。对不能达到交流要求的/务教育学校,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关于工作量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计划和不同学科课程的特点及学校实际,对各聘任岗位工作量作出如下规定:

1.具有教师职称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求兼课,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每周兼课数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2.专任教师的周任课时数:高段语数学科教师满工作量为14课时,中段语数学科教师满工作量为15课时,低段语数学科教师满工作量为16课时,科学、英语教师满工作量为17课时,其他学科教师满工作量均为18课时。教师除完成规定的周任课时数外,还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校交给的其他经常性工作任务:(1)担任正(副)班主任、办公室室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2)参与学生午餐、困难班管理,值日管理;(3)指导学生艺术、体育、科技等团队;(4)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履行指导培养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师专业化发展等义务;(5)根据浙教办基〔2015〕78号文件,将参与拓展性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评职评优的重要指标。

3.学校其他职工和教学辅助人员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外,学校视实际情况安排其它有关工作。

三、聘用工作基本程序

1.学习领会政策。学习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学年教职工聘用工作的通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建立组织机构。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田巧玲

副组长: 冯卫芳   叶  萌   章  杰

组  员: 许  颖   毛  辉   楼冠群    朱碧华   葛亚平

★聘任工作考核评议小组

组长:冯卫芳

副组长:叶 萌  章 杰  林志超

毛 辉  楼冠群  许 颖  朱碧华  胡轶倩  汤丽娜  吴俊丽  李真  姜燕敏  孙建英  陈 晨  于思阳  应佳丽  张 倩 毛明敏 陈园园

★聘任工作民主调解小组(章杰确定人员)

组  长:章  杰

组  员:章奇华  吴俊丽  孙建英  王秀英  周向森  谢轶涵

3.制订学校2018学年教职工聘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交全校教职工审议,交组织人事科备案。

4.教职工根据学校岗位要求和本人的情况提出应聘申请,填写《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学年教职工胜任岗位双向选择情况调查》于7月6日下午4:00前,投到三楼副校长室信箱中。

5.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

6.根据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聘用工作小组、考核评议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学校聘用工作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递交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示。

8.由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同意聘用的在编教职工由学校(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杭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学校在编教职工都要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各项要素填写完整规范;签订的合同期限要符合政策规定,新进教师要明确试用期,聘任岗位要与岗位设置对应,双方权利义务要符合政策规定。以下情况要求如下:

(1)校级领导聘用合同由区教育局任命文件替代;

(2)原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3)对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在内,首次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

(4)对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其他新进教职工和引进人员(不含系统内调入人员)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聘用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在内),新进教职工属于人才引进的,按西政办〔2017〕83号文件规定执行;

9.在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均需签订《师德承诺书》。

四、考核退出机制

年度考核结果是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将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

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

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

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符合担任教学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5.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6.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9.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10.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五、教职工对学校聘用情况有争议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先向学校聘用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的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对教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复议,并予以书面答复;

3.如教职工还有异议的,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调解申请,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并写出书面调解结果备查;

4.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要求调解。仍无效的,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向区人事局申请仲裁。

 

本方案由校长室起草,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后实施,并报教育局同意。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8年7月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有关工作量规定

项目

折课时数

项目

折课时数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2

班主任

2

备课组长

1

出纳

8

图书

2-4

网络、电教管理

4-8

指导徒弟

1

语文、数学跨年级

2

体育器材管理

1

女50周岁,男55周岁

2

音乐服装器材管理

1

特殊教育(资源教师)

心理辅导站长

2

实验室管理

1

心辅员

0.5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教职工2018学年双向选择意向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教龄

 

政治面貌

 

原管理

岗位

 

原校区

 

原任教年级、学科

 

择岗意向

校区选择:

北校区、南校区

第一

志愿

 

第二

志愿

 

管理

工位

岗位

(在相应岗位打√)

办公室

 

教师

发展中心

 

学生

发展中心

 

后勤

服务中心

 

团干部

 

大队辅导员

 

财务出纳

 

资源教师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备课组长

 

担任师傅

 

教学岗位:

应聘年级、学科

第一

志愿

 

第二

志愿

 

担任拓展型课程

第一

项目

 

第二

项目

 

担任班主任工作

是(      )       否(       )

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理由

 

 

你是否愿意到中层部门挂职锻炼?

是(        )       否(       )

希望在(                   )部门挂职学习。

对学校工作安排有什么建议?

 

如不能满足意向,是否愿意服从学校安排

是(      )   否(      )

学校意见

 

校长: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每个栏目必填写,有些在相应的地方打“√”,有些要具体写。

2.完成意向书后,于7月6日下午4:00前投到三楼副校长室信箱中。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8年7月

 


附件:
 
[上一篇]: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20学年岗位聘任文件
[下一篇]: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管理员:校长信箱    TEL:0571-28833166    传真:0571-28833166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