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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研室附小星星河社团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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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30 14:09:19     作者  章杰    阅读:1260次

省教研室附小星星河社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社团宗旨

一、为了加强我校社团的管理,促进我校社团的健康发展,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发挥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学校社团管理章程》。

二、社团活动必须立足于校园,利用学校正常学习计划外的时间,根据社团的宗旨而开展的各种健康的学术、体育、文娱、美术活动。

三、学校各社团应结合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可在假期中进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探索。

 

第二章:社团活动的管理

一、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要向教导处递交学期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学期末向教导处递交学期工作总结。教导处将根据每个社团的计划和总结,确定当年的工作重点扶持社团。

二、所有的社团负责教师在开展活动时必须做好记录,填写好活动表格,按计划开展活动。

三、社团举行面向全校的活动前,必须先向教导处汇报详细活动方案并备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场所以及使用经费等)。由教导处负责与校方联系,答复各社团活动申请。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否则责任由教导处承担。

四、教导处在各社团的活动过程中将大力协助各社团的工作,及时帮助社团解决问题。

五、各社团的活动场所由教导处协调确立。

 

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作为社团的全权负责人及代表,有义务肩负起整个社团发展的责任,调解在社团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件,带领社团,稳定地,迅速地发展。

二、指导教师要及时处理社团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与教导处负责人进行联系。

三、指导教师必须有责任心、号召力、起领头作用,以身作则,明确自己的职责。

四、指导教师有责任带领整个社团定时开展社团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在可能的条件下,承担一定的学校大型活动组织工作。

五、指导教师作为社团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起负责作用,并有责任对社员和社团各项设备起管理和调配作用。

 

第四章:社团考核及评优办法

一、社团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社团活动次数、社员考勤登记。

2.社团每次活动记录。

3.社团的规模和社员的素质。

4.社团在成果展示中的成绩。

5.社团在校外活动中获得的奖励。

6.社团自己的管理办法。

(二)考核方式:

1、与部分社员开座谈会,了解社团开展情况。

2、根据各社团定期活动记录,和各项学校重大活动的活动记录,评选优秀社团。

3、由教导处工作人员参与社团活动,切实了解各社的活动情况。

4、适当时间,开展全校性的问卷调查,了解各社团在同学中的影响,听取同学们对各社团的意见。

5、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优的依据。

6、学校教导处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的评比并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省教研室附小教导处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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