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党章知识竞赛和“我与党章”主题征文活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根据《西湖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意见》(西教委【2012】60号)文件要求,西湖区党章知识竞赛和“我与党章”主题征文活动通知,制定学校参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开展党章知识竞赛和“我与党章”主题征文活动,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的内容,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满怀信心为实现西湖教育现代化目标而奋斗。
二、参与对象
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具体办法
活动内容一:党章知识竞赛
(1)党组织在5月20日之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并自行组织党章知识竞赛预赛(预赛试卷由学校自拟)。
(2)5月24日上午10:00,党支部推荐1名参赛选手,到学军小学紫荆港校区参加决赛。
活动内容二:“我与党章”主题征文
(1)主题:立足本职岗位,学习践行新党章,点亮西湖教育梦
(2)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文风朴实,力戒空泛;力求情理交融,增强感召力。1500字左右,题目自拟。
(3)征文中不得出现学校的真实名称和教师、学生的真实姓名,如不可避免,请用化名。
(4)征文格式:题目: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小四号宋体、1.25行距。
(5)学校党支部选送1篇参加区评比。
(6)选送方式:
5月30日前上交征文,发给宣传委员施桂萍,并上传校园网“党工建设”――“党建园地”――“学习体会”。
党组织在6月10日之前选送征文1篇(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五份)。
(7)评奖办法
“我与党章”主题征文活动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3年5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