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西教发〔2017〕218号《关于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关支教的规定》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1/05 08:25:32  点击数: 0】

   

西教发〔2017〕218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支教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湖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17〕82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教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17〕116号)等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西湖区教师支教管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西湖教育公平而优质发展,结合西湖区教育系统实际,特下发《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关支教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712月22日

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有关支教规定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精神,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一步规范加强教师支教管理,现就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关支教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人员范围:

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民办学校中具有事业编制的教师)。

二、区域划分:

将西湖区内教育局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按所处地理位置划分为偏远学校和城区学校(均以校区为单位)。具体划分区域为:偏远学校指紫金港路以西、留石快速路以北区块及转塘街道、双浦镇范围内的学校;其余的为城区学校。

三、支教形式:

“支教”指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到西湖区内偏远学校或西湖区外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学校进行上课、研讨、讲座等教育教学活动。

支教形式分为“全职支教”和“兼职支教”。

四、支教时间的计算

1.全职支教时间计算:以学期为单位,两个学期计算为一年。

2.兼职支教时间计算:半天内上一节课及以上或作学术讲座一小时及以上计4课时;一天内上一节课及以上并作学术讲座一小时及以上计8课时。

五、教师职称评审中支教年限要求

1. 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曾在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学校,或西湖区内偏远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

(2)西湖区内偏远学校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

(3)西湖区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支援学校骨干教师选派到城区共同体受援学校3年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经历; 从2019年开始,须同时具有全职支教2年及以上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下同);2020年起,须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经历。

4)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超过40周岁城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需曾在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学校,或西湖区内偏远学校任教1年或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经历。从2019年开始,须具有2年及以上经历;2020年起,须具有3年及以上经历。 

(5)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经教育局选派到结对县(区)等偏远或欠发达地区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从2019年开始,须具有全职支教2年及以上经历;2020年起,须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经历;参加跨省、省内市外援建项目教师,全职支教1年视同2年支教经历。

2. 2017年起,城区幼儿园4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须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

3.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有两校工作经历或集团化办学内部校区之间流动经历1年及以上;

(2)任现职以来兼职支教120课时及以上;

4. 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支教的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按照省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支教考核管理

1.全职支教教师,参加岗位所在学校的考核管理,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计算支教年限。

2.全职支教结束后,支教教师填写《西湖区教育局教师全职支教考核鉴定表》(附件2),支教学校、派出学校签署意见后,由派出学校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定,组织人事科备案一份,支教教师执一份,支教学校、派出学校各执一份;兼职支教结束后,由支教教师填写《西湖区教育局教师兼职支教登记表》(附件3),支教学校、派出学校签署意见后各执一份,支教教师执一份。

3.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支教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各支教学校、派出学校要高度重视支教工作,牢固树立支教工作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支教政策宣传落实工作。对支教工作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对支教教师考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其中,相关支教教师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因弄虚作假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取消或不予认可。

七、前期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1.《西湖区教育局教师全职支教考核鉴定表》

2.《西湖区教育局教师兼职支教登记表》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712月22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12月22日印发

附件1

 

西湖区教育局教支教考核定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党    派

学   历

专业技术职务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支教学校及职务

支教

期间

任教

经历

学年

主任教学科

周课时

其他工作

学年考核结果

支   教   期   间   个  人   工   作   总   结

支  教  学  校  组  织  鉴  定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派  出  学  校  组  织  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教 育 局 组 织 人 事 科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4份由支教、派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派出学校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定,组织人事科备案一份,支教教师执一份,支教学校、派出学校各执一份。

附件2

 

西湖区教育局教师兼职支教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党    派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历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兼职支教情况登记

序号

时间

支教学校

支教内容

课时

1

2

3

4

5

6

7

支  教  学  校  组  织  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派  出  学  校  组  织  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3份,兼职支教结束当日,由支教教师填写此表,支教、派出学校签署意见后各执一份,支教教师执一份。



附件:西教发〔2017〕218号《关于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关支教的规定》.doc

上一篇:
下一篇: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