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紫金港中学校内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工作结束时,应切断工作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五、厨房内使用煤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使用燃气的场所,目前为食堂,用于食品加工烹饪。不作他用。为实现燃气使用的安全,现制定以下条例:
一、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