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袁浦小学关于推荐启航奖参评教师办法
(试行稿)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启航奖考核相关精神,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特制订以下考核推荐方案。
一、推荐原则:学校考评,兼顾学科的均衡。
二、为了尽可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符合启航奖参评条件的所有教师进行考核推荐,在兼顾学科均衡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具体如下:
1、符合区教育局有关启航奖申报条件。
2、日常工作考核:最近4个学期日常工作考核的实际考核分值之平均(不到4个学期的按实际学期平均),从高到底平均分成三档,分别计5、3、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3、民主测评分:最近4个学期平均分(不到4个学期的按实际学期平均),成三档,分别计3、2、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4、班主任工作:
三年班主任龄,无差错的记3分;二年班主任龄,无差错的记2分;一年及以下班主任龄,无差错为1分。不担任班主任的不得分。
5、教科研情况:
在区级及以上(特指教育系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正规评比,不含报社、刊物、编辑部及其他的评比)文章(教学论文、科研成果、案例、课件等)获三等奖(含优秀奖、合格论文等),区级一篇次加1分、市级一篇次加2分、省级及以上一篇次加3分。
一篇文章如有多名作者,该教师排名第一,系执笔者或实际操作者,经确认可按以上要求加分;如该教师属主要作者,经确认则加一半分数;如多名作者作用相当,经确认则按平均数加分;如该教师作用甚微,经确认则加一半分数的平均分数。
该加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奖次提高一等则相应分数提高0.5分。
在正规刊物发表文章均以区级三等奖计。
已经完成的课题研究获奖的,以成果获奖体现。没有获奖的按0.6分计算
正在开展研究的课题,按0.5分计算。
6、教师参加各级开课:
区级开课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以上均以开课证明为准(其他开课不予考虑)。
开课获奖区级三等奖(含鼓励奖等)加0.5,市级1分,省级及以上1.5分,每提高一个等次则加0.5分。
承担校级公开课的每节加0.5分。
开课与获奖可累计加分。
7、教师荣誉:
被政府部门、教育系统、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各类先进,区级每个荣誉加0.2分,市级每个荣誉加0.5,省级及以上每个荣誉加1分。
各类各级如“优秀指导老师”等均以0.2分计。
此以获奖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为准。
其他诸如报刊、编辑部等部门评定的荣誉均不予加分。
校级荣誉加0.1分
8、教师指导学生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局、进修学校、少年宫规定并认可的比赛(不能确定的则向以上单位咨询)并获奖加0.5分。此加分以学校记录为准,不计获奖等次和数量。
指导学生校级获奖加0.1分。
9、教育教学案例:
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案例的撰写,并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等级(分值)计入考核总分。
三、公示。
学校对评价推荐结果公示3天。
四、说明。
1、本办法经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经教代会通过实行。
2、解释权属校长室。
3、如上级部门在推荐条件上有什么变动,学校将及时调整。
4、如被推荐教师本届没有评上的,下一届不作推荐。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