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袁浦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目的:牢固学生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教育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尊重学生在校的主体地位,从而保证学生更加健康成长,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学生申诉问题处理小组:
组长:李海鑫
副组长:戴秀芬
成员:葛裕田、阮丽华、张晓丹、袁婷丽、朱亚盼
一、学生申诉范围
1、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对教师批评不服;
2、学校乱办班、乱收费、乱摊派;
3、对教师家访方式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4、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
5、名誉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6、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7、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二、申诉方式
1、口头申诉;
2、书面申诉;
三、申诉地方
1、口头申诉主要在学生发展中心。
2、书面申诉可交行政办公室或校长信箱(邮筒)。
四、申诉程序
1、在行政办公室申诉的,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先向行政办公室有关教师申诉;
2、通过校长信箱(邮筒)申诉的,可把书面申诉投入校长信箱(邮筒);
3、对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将交领导小组集体处理;
4、重大问题学校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西湖区教育局申诉。
五、申诉问题处理时限
1、对当天不能及时处理的事情,学校接到学生申诉后,在二日内作出答复;
2、对一些重大问题,学校对学生申诉处理时限最多不超出二十天。
六、注意事项
1、对学生申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2、重大问题要在半日内及时处理;
3、要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