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新小学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规范对食材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优质、安全、和谐的供求关系,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食材新鲜优质,价格公道合理以及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食材供应商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后,需及时向学校提交本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备案。
2.食材供应商除和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外,还需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相关要求,杜绝食材供应商向学校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行贿。
3.食材供应商在首次供货前需向学校提交合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服务人员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健康证等复印件备案,并保障车辆、人员等相对固定。
4.食材供应商每次供货均需向学校提供该批次食材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保障食材新鲜、优质、安全。
5.食材供应商需指定相关人员和学校食堂管理员做好衔接,明确食材订购、价格商定以及费用结算等一系列事项,保障信息畅通、高效。
6.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材供应商就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记录备案,性质严重或累计3次以上同一问题学校需及时上报教育装备中心。
7.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家长代表对食材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杭州市文新小学
2024年2月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