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区、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区教育局下发《西湖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坚持公正和公开原则,制定《文三教育集团区、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将每学年(期)评选工作作为引导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
一、 区、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德良好,行为文明,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课外研究性学习、科技、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学校组织、推荐的各种竞赛中获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级。
5.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生活和劳动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6.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学习和品行方面有显著进步者,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也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7. 区级三好学生条件以上述条件为基础,但候选人各门功课成绩均需达到优良级。
8. 非本校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区三好学生候选人。
二、区、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区、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遵照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以班级民主推荐、任课教师综合评定、学校教导处审定的流程进行:
1. 学生品行评定:学生品行评定主要由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员提供,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的态度与能力等表现为主要依据。
2. 学生学业评定:学生学业评定由科任老师提供,以学生日常学习态度、习惯与学业质量过程性评价记录及学校组织、推荐或认可的相关学科竞赛成绩为主要依据。
3.学生体能评定:学生体能评定由体育教师提供,以学生体育课程学习的过程性评价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登记达标情况以及参与学校组织、推荐或认可的体能主要竞赛为主要依据。
4.学生人际、合作、交往能力评定:班级民主推荐可采取投票的形式进行,其投票结果作为候选人在班级内合作互助、组织管理、集体荣誉感等方面的参考依据之一。
上述各项评定信息最终由班主任进行汇总,初步确定班级推荐名单,学年综合评定第一的学生为区级三好学生推荐人;再经校区教导处审定后,由学校予以公示(区级三好学生结果经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再予以公示)。
三、名额分配和表彰办法
校级三好学生,按班级生额15%确定人数,区级三好学生每班1人(班级、年级之间不得调剂)。
评选、推荐工作由集团下属各校教导处负责进行,校级三好学生由各校授予奖状,区级三好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状。
请各校区按本《方案》,认真做好总结、评比、推荐与表彰工作。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