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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三墩小学“市、区教坛新秀”推荐考核方案

作者:来源:发表时间:2024-02-01

杭州市三墩小学“市、区教坛新秀”推荐考核方案

(2023 8 月修

 

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层次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教育局关于“ 市、区教坛新秀 ”推荐和考核办法,特制定学校的推荐考核方案如下:

一、师德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每年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申报,经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评审规则

若当年申报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报送人数,学校成立专项评审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长室、行政中层、教研组长和工会委员等代表来担任,保证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参照上级有关教坛新秀的评审计分细则和要求,按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入围人选。各单项的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一教龄

以在三墩小学的服务年限数*2 分/年=教龄分。

项目二教学业绩等(满分 50)

(1)教学业务比赛:获得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 分、2 分、1 分,优 胜奖得 0.5 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5 分、4 分、3 分,优胜奖得 1 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8 分、7 分、5 分,优胜奖得 2 分;获得国 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10 分、9 分、7 分,优胜奖得 3 分。(同一项目或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取高项。)

备注:各类业务比赛,没有评比一二三等奖,发其他证书的,列属于业务比 赛二等奖;如若分奖次,后续有优秀奖等称号,隶属于三等奖;优质课竞赛在分值上乘以 2)

(2)公开课及讲座:在区、市、省、全国级开课和讲座分别计 1 分、2 分、3 分 、4 分。

项目三科研业绩等(满分 50)

(1)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教育课题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区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3 分、2 分、1 分 ;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5 分、3 分、 2 分 ;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8 分、6 分、4 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10 分、8 分、6 分。

(2)课题立项:主持的课题在国家级立项 8 分,省级立项 6 分,市级立项 4分,区级立项 2 分。 (同一课题不累计,取高项)

(3)论文与发表文章:论文获得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 分、2 分、1  分 ;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5 分、3 分、2 分 ;获得省级一、二、三  等奖分别计 8 分、6 分、4 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10 分、8 分、 6 分。论文发表在市级及以上报纸或刊物的,计 1 分(发表的报刊需在新闻出版 总署网站上可以查到刊号);“论文 ”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 论文评比中,如若不分奖次,只评优秀奖等称号,隶属于二等奖;如若分奖次,后续有优秀奖等称号,隶属于三等奖。

(4)教材与专著:参与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编写正式出版的师生用书, 任主编、编委并亲自撰稿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 5 分、3 分、2 分 、 1 分。

项目四综合荣誉等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园 丁、先进工作者、师德示范教师、优秀班主任、科研先进个人、教坛新秀、起航 奖、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 5 分、3 分、2 分、1 分。

四、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评审考核,并

将最终的评议结果提交校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相关要求如下:

1. 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获奖的论文和科研成果,不纳入考核。

2. 同一篇论文或科研成果,取高项奖励,不重复计算。

3. 论文或科研成果或文章发表有多人合作获奖只取第一作者。

4. 成果若发现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取消计分。

5. 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的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6. 以上涉及的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中,内容有 50%及以上雷同,考核视作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

7. 校内引领青年教师,有确实作证的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8. 若分数相同,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