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嘉绿苑中学给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更好地帮助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政发〔2016〕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告知家长,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此政策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认定类型
根据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为“特殊群体”学生和“其它群体”学生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爱心营养餐:在西湖区就读的拥有正常学籍且在校的特殊群体学生及其他群体学生。资助标准:按所在学校实际就餐标准和天数全额减免午餐伙食费,学校不得向受助学生另行收取。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在西湖区就读的拥有正常学籍且在校的特殊群体及其他群体学生。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的生活补助。
住宿费减免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在西湖区就读的拥有正常学籍且在校的特殊群体及其他群体学生。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补助。民办学校住宿费参照本市公办学校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补助,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400元。
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学生可在到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表格,同时提供包括学生本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即可向就读学校申请获得相关项目的资助。其他群体类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依据本校管理办法,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认定。
三、监督投诉
就读学校资助工作联系电话:28879028,联系人:景余俊 。
家长也可以登录杭州市学生资助网(http:zzw.hzedu.net)了解相关信息。
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二○二二年九月
回
执
学生姓名: 学生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是否已阅读并了解相关政策: (请填 是/否)
●是否申请相关资助: (请填 是/否)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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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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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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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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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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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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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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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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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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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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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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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称谓 |
工作(学习)单位 |
联系方式 |
家庭经济情况(省财政) |
家庭年总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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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特殊群体(省扶贫办) |
£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 特困供养学生 £ 孤儿 £ 烈士子女 £ 残疾学生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 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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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 |
£遭受自然灾害 £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遭受重大疾病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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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项目 |
£ 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免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 £其他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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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学生资助资格的,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 2.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授权自愿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查询、核对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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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认定小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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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请在合适选项前的“”内打“√”; 2. 学生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如医疗单据复印件); 3. 未成年学生申请资助,须由其监护人签字(签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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