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对学籍进行规范管理,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学籍建立
1.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2. 建立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 做好学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管理。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4. 对于转学或升学学生,及时将学籍档案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并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并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5.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二、学籍变动管理
1. 完成电子学籍系统里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
2. 对学籍信息变动的,如转学或休学等,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对转入学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及时转出学籍档案。
3. 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及时书面告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 对于休学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休学转学办理流程
休学:
学生家长提供由杭州市级医院盖章的假条先到学校办理请假,如果请假满三个月,通知家长来办理休学手续。休学申请由家长、班主任、教导处及校长签字后,在学籍库里上传相关图片信息,提交休学申请,等教育局审批通过。
转学:
(1)具备杭州市户口的、住房和户口在学校所在学区内的,家长提交房产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在每学期开学前登记,提交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批。
(2)浙江省内学生,因为父母双方在杭州工作,且学生本人也已经具有了杭州市居住证的,且居住地在学校所在学区内的,提交学生的居住证,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学生基
本信息表,经学校同意后,提交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批。
(3)浙江省外学生,只能在新初一的暑假期间,因为父母双方在杭州工作,且学生本人也已经具有了杭州市居住证的,且居住地在学校所在学区内的,提交学生的居住证,房产证
(或者租房合同)、学生基本信息表,经学校同意后,提交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批。
(4)外省籍学生,在初一之后就不能接收进行转学操作,因为不能在杭州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