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及班集体各项评优工作,各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2020学年学生及班集体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幼春
副组长:吴欢巧 章伶俐 杨佐军 金建国
翠苑校区组员: 葛 颖 周白鸽 毛长兴
文华校区组员: 谢 妍 何羽佳 邵明德
(二)班级学生评优推荐工作执行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各副班主任及各班相关课任老师
(三)班集体评优推荐工作执行小组
翠苑校区:组长:吴欢巧
组员:周白鸽、葛 颖、毛长兴和年级组长
文华校区:组长:章伶俐
组员:谢 妍、何羽佳、邵明德和年级组长
二、评选对象:本校在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 校“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学习勤奋,各学科各项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科技、体育、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含竞赛中获奖)。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爱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主动参加和承担学校的训练和比赛活动(体育、艺术、科学等训练),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实践,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
2. 校“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校三好学生(1)和(2)条。
(2)胜任班级小干部工作,乐于为班级、同学服务,主动参加和承担学校的训练和比赛活动(体育、艺术、科学等训练)。
(3)各学科各项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 校“优秀少先队员”
(1)符合校三好学生(1)和(2)条。
(2)各学科各项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
4. 校“先进班集体”
(1)积极参加“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班风学风良好,同学们勤奋好学,团结向上,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积极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积极组织探究性学习等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公益性活动等。
四、评选程序
(一) 名额安排:(按四舍五入处理,各班不得随意增加名额)
1. 校三好学生为班级人数的15%。
2. 校优秀班干部为每班2名,校优秀少先队员为班级人数的20% 。
3. 校先进班集体为校区班额数的30%。
(二)具体安排
1. 学生评优
(1)期初班主任上交本学期班级评优方案,教导处审核各班评优方案。
(2)1月15日,各班利用班级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班级推优工作。
(3)1月20日前,各班主任根据班级评优方案,综合学生评议和课任老师的评价确定班级评优候选学生名单。
(4)期末学科成绩出来后,班主任根据语数终结性评价成绩,与副班主任核对所有成绩,确定评优名单,并在钉钉群向本班家长公示。
(5)大队部公示评优名单。
(6)休业式,学校表彰优秀学生。
2. 班集体评优
(1)各部门按教导处要求上交班级考核数据。
(2)各班主任按教导处要求上交《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2020学年班主任工作规范考核细则》。
学校评选推荐优秀班集体。大队部公示。
休业式,学校表彰优秀班集体。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