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校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
关于2024年秋季教育资助一封信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12-16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资助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项目越来越丰富。为了更好地帮助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告知家长,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此政策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一、认定类型
根据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学生。认定类型,分为“特殊群体”学生和“其它群体”学生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资助对象须拥有西湖区正常学籍且在校。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爱心营养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学校实际就餐标准和天数全额减免午餐伙食费,参加公办初中晚自习的,按实际就餐天数和标准全额减免晚餐伙食费。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非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三)住宿费减免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寄宿学生减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住宿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400元。
(四)公办中小学学后托管服务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学后托管服务的,按实际享受服务的天数和标准全额减免学后托管服务费。
三、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指导下,待平台开放后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自愿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作出承诺)。其中,其他群体需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
就读学校资助工作联系电话:89969815,联系人:单奕伟。
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二○二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