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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苑小学关于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类评优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一年级 日期:2020-06-09
杭州市政苑小学关于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类评优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杭州市政苑小学决定开展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类先进的推荐评比。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优异(各项成绩优异,期末考试无合格学科);积极参加课外研究性学习、科技、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视力保护状况良好,要求两眼视力均达到5.0以上, 或本学期视力下降两眼相加不高于0.2。(下降部分从5.0开始计算)
5.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总评良好及以上;担任大队、中队、小队干部,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实践班级自主管理。
4. 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及时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威信。
5.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6.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
(三)单项先进条件
1.学习之星:主要指学习上的某一方面,如写作、解题能力、演讲等一个方面特别突出。
2.进步之星:主要指某一方面进步较快。
3.礼仪之星:在文明礼仪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4.艺术之星:主要指音乐、美术方面特别突出。
5.体育之星:主要指体育方面特别突出。
6.科技之星:主要指实验操作、小发明、小制作等方面特别突出。
7.环保之星:主要指热心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和社区环境并且在集体中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8.志愿者之星:主要指不计较个人得失,愿意为集体多做贡献,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公益活动。
9.班级自行设置的项目:尊师之星、友爱之星、孝敬之星、诚信之星、创新之星、热爱集体之星、爱护公物之星、社会实践之星等其他项目(略)
(四)先进班集体条件
1.积极参加“文明示范班级”创建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班风学风良好,同学们勤奋好学,团结向上,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积极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积极组织探究性学习、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等活动,同学们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公益性活动等。
5.同学们积极参与、承担校级以上活动,并有较好的表现。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和视力保护状况在同年级组中不落后。
6.积极组织中队活动、小队活动等特色活动,做好家校联系。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评为先进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1.校三好学生为各班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是10%,各类校级单项先进是10%左右,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各班均不得自行增加名额,年级间或班级间不得调剂安排。
2.区级三好学生每班一人:共评选21人。
3.校级先进集体:总班级数的30%,共评选6个。
4.区级先进集体:共评选2个。
(区级荣誉在校级基础上产生)
三、评优注意事项
1.班主任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对各类“单项之星”的评优比例作出微调。
2.每名学生至多评定一项校级荣誉。
希望老师正确引导孩子积极创优,家长和孩子摆正心态,正确对待荣誉和成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也希望老师们正面宣传,做好各项沟通疏导工作。
杭州市政苑小学德育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