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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1-12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科研课题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于11月起受理2020年校级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专题研究: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学科教学的基本思想与规律、课堂教与学方式的探索与评价等领域的研究课题。
2.教师教育研究:如教师专业发展、校长专业发展和校本培训研究等领域的研究课题。
3.德育工作研究:如学科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公民教育、公共空间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班级管理及团队工作等领域的研究课题。
4.教育管理研究:如学校行政管理、党建工作、教职工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后勤装备管理等领域的研究课题。
5.信息技术研究:凡属信息技术学科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的研究课题。
6.课程建设研究:凡属拓展性课程的开发、管理、实施、评价以及课程整合等领域的实践研究课题。
二、课题类别
1.校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类:各级各类教育领域中的研究课题均可申报。该类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负责人为1人,课题组署名不超过5人,申报表见附件1。
2.校级教育科研教师小课题类:围绕课程改革、课堂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德育、管理等教育领域展开的各类研究,均可申报。该类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负责人为1人,课题组署名不超过2人。申报表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领导骨干带头,“三长”及以上干部人人要有研究课题;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开展课题研究是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一位老师都要积极申报课题研究或成为科研课题的研究成员。
2.每个教研组或备课组要有一个核心课题,逐步形成课堂教学课题化、课题研究课堂化、教研活动专题化的氛围。
四、申报程序
1.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采取“宽进严出”的原则,申报数量不限,严格立项评审,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研究实效。
2.有意申报者填写申报表和撰写好详细的课题方案于2019年12月2日前上报教科室。
3.教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课题立项评审,按照60%的比例推荐立项。
4.上报校长室审核通过后公布校级课题立项名单。
5.对优秀立项课题实施逐级推荐报送参加区、市、省级课题申报。
杭州市政苑小学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