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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苑小学学生期末评优制度(试行稿)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30

杭州市政苑小学学生期末评优制度(试行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根据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西湖区中小学“五好学生”评价改革的通知》(西教发〔2021〕38号)要求,学校切实践行五育并举,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激励广大少年儿童积极进取,学有所长,每学期评选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W城特色成长之星。

一、五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五好学生”评价包括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

1.行为道德好。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2.学业能力好。主要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业水平四个方面重点内容,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各项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报告单评定无合格及以下学科成绩)

3.身心发展好。主要包括体质健康、运动水平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具有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的身心素质和运动能力。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视力保护状况良好,要求两眼视力均达到5.0以上,或本学期视力下降两眼相加不高于0.2(下降部分从5.0开始计算)。

4.艺术审美好。主要包括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两个方面内容,具有正确的审美情趣,发展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5.劳动实践好。主要包括劳动体验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重点内容,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劳动体验和社会实践活动。

备注:学生本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暂不参加本学期“五好学生”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自主填写《申报表》。

2.班级推选。

3.德育处(大队部)审核。

(三)评选名额

各班级按班级人数40%的比例推荐五好学生,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年级间或班级间不得调剂安排。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2.主要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业水平四个方面重点内容,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各项成绩良好。

3.主要包括体质健康、运动水平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具有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的身心素质和运动能力。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担任班级或少先队各岗位干部,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及时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威信。

5.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劳动体验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程序

1.学生自主填写《申报表》。

2.班级推选。

3.德育处(大队部)审核。

(三)评选名额

各班级按班级人数2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干部,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年级间或班级间不得调剂安排。

三、各类W城特色成长之星

为了鼓励孩子们在各个学科活动中能发挥所长,提高全面素质,学校每学期展特色成长之星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各学科活动、参加拓展性课程学习实践,乐于为集体争光。

3.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符合各学科评定标准之一的学生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各学科评定标准

体育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体育类比赛中获前六名;

2.在区级及以上体育类单项比赛中获奖;

3.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代表学校在区级及以上体育类团体比赛中获奖且表现突出;

4.在区级及以上少年宫体育类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

5.体质健康成绩达到一定分数:一、二年级120分,三~六年级118分及以上。

音乐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音乐类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在区级及以上音乐类单项比赛中获奖;

3.积极参加学校音乐类社团活动,代表学校在区级及以上音乐类团体比赛中获奖且表现突出;

4.在区级及以上少年宫音乐类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

5.参加校外音乐等级考核,经学校音乐组审核确定达到该年级学生标准。

美术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美术类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成功举办校级个人书画展,或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美术展览等活动表现突出,有相关证书;

3.在区级及以上美术类单项比赛中获奖;

4.积极参加学校美术类社团活动,代表学校在区级及以上美术类团体比赛中获奖且表现突出;

5.美术作品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须注明校名和姓名;

6.在区级及以上少年宫美术类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

7.参加校外美术等级考核,经学校美术组审核确定达到该年级学生标准。

科技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科技类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2.在区级及以上科技类比赛中获奖;

3.积极参加学校科技类社团活动,代表学校在区级及以上进行团队展示;

4.在区级及以上少年宫科技类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

信息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信息类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2.在区级及以上信息类比赛中获奖;

3.积极参加学校信息类社团活动,代表学校在区级及以上进行团队展示;

4.在区级及以上少年宫信息类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

语文、数学、英语成长之星评定标准:

1.在校级相关学科学习和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在区级及以上学科活动中获奖或发表作品(须写明校名和姓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通过钉钉自主申报。

2.各学科审核,班主任复核。

3.报德育处(大队部)审批予以确认。

四、评选说明

1.五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这两项荣誉,学生可以同时申报,经评选获得其中之一;

2.学生符合评定标准即可获得多个W城特色成长之星荣誉,且可以和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重复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