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之江幼儿园推荐中级职称评选方案
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6〕53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20〕43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16〕7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等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改革年度工作要求等,结合我园实际及教育局核准,目前可申报中级职称人数为在编2人,非编人数不设限定。为了公平公开推选上报人员,特对此次中级职称申报作以下要求:
一、教师资格要求
凡申报中级职称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合法权益。近5年内未出现过《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级教师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全日制),并在初级职称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201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任教3年及以上;(3)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初级职称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初级职称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5)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级职称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提供备案表或验证报告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者,须提供相应《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同系列转任现岗位者,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普通话要求
按原浙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在农村任教满 20 年,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凡申报高一级职称者,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并取得 C 等及以上成绩。申报中级教师(含实验师、助理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资格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要求
申报高一级职称者均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培训结业证书。学时(学分)要求为5年周期内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学分),其中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学分)的集中培训。任现职年限不足5年的,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按年平均不少于72学时(学分)。同级转评到中小幼教师系列的,在现岗位需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不少于72学时(学分)。
教辅系列的继续教育学分按照2020年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出台的行业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执行,学分登记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pro.learning.gov.cn)的学分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
(六)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要求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包括优秀教案、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反思等教科研实践与改革成果)、数字资源(包括课堂教学实录、在线课堂及微课程资源、信息化教学资源等成果展示、职业技能比赛和活动等)两种。
申报中级教师(含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1篇(项)任现职以来的与所教学科(专业)对口的、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学科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或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度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21〕54号)目录中的数字资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申报中级教师其论文不作刚性要求。
(七)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者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中小幼(含中职学校)教师须2.5年及以上;中小学体、音、美、技术(通用、劳技、信息)等教师须1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其中,体、音、美、技术(通用、劳技、信息)教师须担任班主任工作0.5年及以上。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工作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教研组长、副班主任的三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班主任工作年限原则上不作要求。班主任龄计算到2021年7月底。上述“视作”、“折算”仅限于职称评审范畴。其中,幼儿园教师全职带班的工作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
(八)相关证书的时间要求
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及职称评审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底,论文(课题)成果获奖或发表时间和数字资源成果获奖或发表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底。
(九)工作量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高一级职称者,须在任现职以来一直从事课堂教学且满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好。
(十)支教要求
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有两校工作经历或集团化办学内部校区之间流动经历1年及以上;
2.任现职以来兼职支教120课时及以上;
2021年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参加跨省、省内市外援建项目的,全职支教一个月视同一个学期支教经历,全职支教一个学期视同一年支教经历。
(十一)倾斜政策
继续实施向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师职评的政策倾斜。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教师的晋升职称创造条件。乡村教师参评参照《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 年)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103 号),进一步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力度。对任现职以来在乡村学校工作满 3 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可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十二)荣誉要求
需有一项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如区考核优秀、区优秀教师、区教坛新秀、区优秀党员。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
建立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幼儿园2021年中级职称评选考核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倪晓明
副组长:章淼淼
组 员:张顺龙、李锋平、李欢、毛耀芳、邓艳、李丹、周伟伟
(二)考评形式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考评小组组织考评,按照教育局已审批的“2021年申报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申请表”(在编核定可上报人数为2,非编不上限)推荐候选人。
(三)考评内容
1.师德考察:凡师德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近五年来个人荣誉情况:园级综合荣誉及区级及以上荣誉;
3.区级职称考试成绩;
4.教学能力及效果考核:一堂公开课;
在前四项内容的考核基础上,进行分值排列,结合当年可聘人数,从高到低确定推选人员。如分值出现相同情况,则结合教龄、平时工作表现推选。单位推荐名单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或7天。
四、组织工作
(一)9月18日前递交评选所需的相关材料。
(二)9月22日进行公开课考核。
(三)9月23日幼儿园进行考核汇总,并对推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结合区教育局通知,幼儿园对选拔出的中级职称推荐人员材料进行核对、网络申报。
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幼儿园 2021年9月17日
主题词:评选 中级职称 考核 方案
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幼儿园办公室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