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紫荆学前教育集团信访制度
发布时间 : 2019年01月03日 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园及相关人员来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3.及时、准确地向幼儿园领导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4.向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5.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特殊情况处理
1.对越级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的来访人员,需要有关部门来人劝返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2.对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后,来访人拒不接受处理意见并无理取闹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向领导报告,由有关领导通知公安部门派民警到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四、工作纪律
1.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
2.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的情况;
3.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4.不得接受来访人和接访人的吃请;
5.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