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一、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信访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信访维稳领导小组 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紧急救援小组 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饮食安全小组 6.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交通安全小组 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管理总则 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门卫制度 6.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7.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校内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8.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9.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0.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6.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7.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8.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科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9.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20.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2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2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2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校内车辆停放与交通安全制度 2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竹根 副组长:庞宇中 法制副校长 成 员:王晓婷 张琳娜 齐 星 李健平 冯 剑 刘克臣 陆偲佳 各部门职责 (1)校长: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总负责人,全面主持安全维稳工作。 (2)办公室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稳定安全工作的精神,收集、综合全校稳定安全工作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事求是的公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具体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 (3)总务主任: 餐饮安全,重在食堂、食品;校舍安全,重在床、窗、门、栏消防安全,重在器材用电;设施安全,重在符合标准;财产安全,重在落实责任;协助处理校园事件。 (4)德育主任: 检查并指导年级组、班主任安全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学生在校除上自习课之外,各时间段的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各重点地段的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协助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5)教导主任: 课堂、自习、活动学生安全防范;安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协助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6)校团委书记: 安全教育宣传,协助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7)年级组长: 检查本年级班主任安全教育和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负责本年级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协助处理本年级校园安全事件。 (8)各班班主任: 学生安全教育贯彻到人,上级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全程监控学生在校安全,处理本班安全事件。 具体措施 1.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矛盾的产生。在对待学校招生、收费、基建等一些敏感问题的决策上,做有心人,减少并杜绝不稳定因素发生。 2.加强排查不稳定因素。要把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学校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工作责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监控措施,通过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内不发生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加大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广播、电视、板报、座谈、班团活动、专题讲座、印发征求意见信、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师生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4. 严格实行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学校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做好值班安排,明确值班人的分工和职责,并公布值班人电话号码,作好记录并上报教育局。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畅通。学校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电话应确保随呼随应。 5. 一旦发生事故,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及稳定安全情况监控联系电话(81111310)。做好稳定安全监控和信息上报工作。 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信访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竹根 组员:庞宇中 王晓婷 张琳娜 齐 星 工作职责: 1.实行信访、接访工作责任制。第一接访人态度要和蔼,认真做好记录和解答工作。对重要的信访信件或上访者,接待人员必须向学校领导汇报,分类处理,不能推委扯皮,更不能以言相激,激化矛盾。 2.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事件时,校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或协助有关人员做好接待,化解矛盾和处理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3.对已发生的群众上访,要沉着应对、认真接待,以政策为依据,耐心说服、教育、劝导,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 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信访维稳领导小组 组长:陈竹根 组员:庞宇中 王晓婷 张琳娜 齐 星 工作职责: 1.实行信访、接访工作责任制。第一接访人态度要和蔼,认真做好记录和解答工作。对重要的信访信件或上访者,接待人员必须向学校领导汇报,分类处理,不能推委扯皮,更不能以言相激,激化矛盾。 2.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事件时,校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或协助有关人员做好接待,化解矛盾和处理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3.对已发生的群众上访,要沉着应对、认真接待,以政策为依据,耐心说服、教育、劝导,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 4.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紧急救援小组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稳定学校的正常教育和生活秩序,本着防范周密到位、处置及时得当的原则,应对校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特成立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紧急救援小组。 组 长:庞宇中 组 员:李健平 刘克臣 齐 星 王 聪 徐 奇 徐鹏程 孙 勇 工作责任 救援小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并与应急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交通安全小组 组 长:陈竹根 副组长:庞宇中 法制副校长 成 员:王晓婷 张琳娜 齐 星 李健平 冯 剑 刘克臣 陆偲佳 班主任 职责: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学生乘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检查排除车辆隐患;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学校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证车辆,不得租乘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 6.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饮食安全小组 组 长:陈竹根 副组长:庞宇中 法制副校长 成 员:王晓婷 张琳娜 齐 星 李健平 冯 剑 刘克臣 陆偲佳 职 责:加强后勤和食堂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内食堂就餐、饮水、加餐等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饮管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上班必须穿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要建立食物采购和验收制度,采购人员要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对采购供方要按规定进行评价,索取其合格证件并保存备查。不买腐烂变质食物,不买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确保食物储存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未经上级部门和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食用加碘加钙和碘钙制品及其它药品。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 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管理总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与有关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 2.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二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要准确无误,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领导行政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 作,未经教育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住校生遵守纪律,不经允许不得外出。 8.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 2.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科室、校点、班级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使人人有责任。 2.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件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 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 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求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到立即各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二日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组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予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3.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亦是人员相对集中且安全事故易发地,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突出培训工作,努力创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安全防范队伍,确保校园平安,使校园成为乐园。 1. 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 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开学初和期中)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 各班每周利用每周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举行知识竞赛。 5. 每学期至少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实发事故)模拟演练。 6. 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 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 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 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 学校伙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门卫制度 1.学生凭学校规定的进出门证出入校门,出入证不得借给别人。住校生无班主任“出校通知”不得出校门。 2.非本校师生员工来校联系工作或来访,需做到询问、联系、验证、登记、认领的五步骤规定,并填写会客单,离校时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室。 3.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4.门卫室原则上不接收任何快递包裹,特殊情况联系收件人后及时领取。 5.非本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6.教师机动车进入需凭通行证,停放在指定位置。其他小型机动车进入需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门卫登记方可入内,大型车辆、货车严禁出入。 7.学校大门无机动车进出时关闭,小门晚上及时落锁。严禁爬门,爬窗,爬围墙进入校内。 8.流动商贩、推销等各类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入校。 9.非本校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借宿。本校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来访,特殊情况需临时住宿者,需经校总务处同意并登记备查。 13.全校师生员工要子俊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支持门卫工作。 学校校卫队巡逻制度 6.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 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 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 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 5. 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 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做到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校内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1. 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2. 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不应使用。 3. 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紧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凡经县区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4. 学校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教室、实验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5. 学校应配备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6.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8.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 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 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 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 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通信工具、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 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9.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 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 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 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 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 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 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10.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 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 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 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 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 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1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 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电脑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 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机房操作电脑。 4. 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 严禁火种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 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 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 发现电脑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1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科室教学公用电脑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 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 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 做好各电脑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 电脑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电脑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1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 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 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 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 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1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 对开展活动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活动安全进行。 6. 开展活动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 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6.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 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 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 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 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 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 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 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7.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 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 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 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 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 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 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 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 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18.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科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做到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 预备铃响后,教师应迅速前往教室,在正式上课铃响之前抵达。遇到做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到场进行监督管理。 3. 严格点名制度,遇到学生缺课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调查清楚原因,原因不明的应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4. 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开天窗,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 5. 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和情绪波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采取漫骂、讥讽、罚站等各种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 6.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7. 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 各科教师应确保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权利,不得随意脱堂。 19.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 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2. 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4.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 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 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 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1. 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20.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 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 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21.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 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 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 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22.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 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2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 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 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 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4.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校内车辆停放与交通安全制度 1. 学校教师的机动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南门口空地及学校北门口指定位置;外来人员的机动车进入校园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门卫统一调度管理。遇到成批车辆进校,一律走东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放。 2. 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时速不得大于5KM/H),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3.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应严格服从学校保卫人员和值勤教师的管理,并应自觉避让学生,严格做到行人优先。 25.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1.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 凡遇重大突发事件,师生中重大的思想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具体包括: (1)超过30人的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课、非法集会,械斗、抢劫、强暴和10人以上群体性闹事事件。 (2)爆炸、火灾、翻车、沉船、房屋倒塌、食物中毒等造成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 (3)风灾、雪灾、水灾、旱灾以及地震等严重灾情。 (4)流行性、群体性、传染性的疫情。 (5)师生意外伤亡和学校教育管理中的突发、敏感事件。 2. 报送要求与程序: 目击者或责任人在事发即时报校长室,学校在事发2小时内书面上报区教育局。之后要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等情况。 3. 我校紧急信息实行专人报送。校长为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报送员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校长或报送员外出,应告之去向和联系方式,并做到手机24小时开通。一旦在外出期间发生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赶回。如确实一时无法返回,应先委托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即时处理,并保持联系,尽快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