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分工安排

安全管理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分工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1   阅读:10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领导小组及分工安排。

一、安全隐患排査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竹根(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副组长:庞宇中(具体部署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安保干部):李健平(每月牵头组织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等工作)

安全教育负责人:张琳娜(落实学校的常规安全教育工作)

组员:王晓婷 张琳娜 刘克臣 齐 星及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査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发现、报告、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跟踪落实,对问题的整改要做好记录。

三、安全排查内容及责任人

1、“三防”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李健平)

2、后勤保障、运动场、饮用水、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刘克臣)

3、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秦立伟)

4、学校心理健康排查(责任人:张琳娜)

5、实验室安全排查(责任人:冯剑)

排査责任人在隐患排査时要认真仔细,作好排查记录,不能有任何疏漏,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由安全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落实整改,除不可抗原因外,若由于排查不仔细、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杭州市之江实验中学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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