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杭州市紫荆花学校 日期:2024-06-17

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20227月修改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增强评优评先工作的透明度,避免评优中的人为因素,实现选优树优,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选范围:

西湖区考核优秀,在本校工作满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市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示范教师,在本工作满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先进典型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评优评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提升专业素养,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有教育成效 

3.有大局意识,勇于担责,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病事假合计6个月不参加考核,新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参与评选市级推优落选可作为区级优秀教师,占评优比例。

四、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优秀个人可以由楼层推荐或个人自荐,上交申请和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人选的名单。由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述职准备。

3.教师评议: 被推荐人进行公开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且按1:2的比例确定评优初选人员并上报学校考小组 

4.学校考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推荐初选人员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推荐人选。 

 参评教师得分=全学年月考核所得分值/应得分值 × 60%+民主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 × 20%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 × 20%。最后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 

5. 公示上报: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学校的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报送材料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有旷工或旷课行为;

2.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或病假超过三十天;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等违反师德行为;

4.因失职引发事故或被投诉;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家长评价低;

6.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7.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在家长、教师、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使学校声誉受损;

8.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杭州市紫荆花学校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