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2022年7月修改)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增强评优评先工作的透明度,避免评优中的人为因素,实现选优树优,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选范围:
西湖区考核优秀,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市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示范教师,在本校工作满三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选树先进典型;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评优评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提升专业素养,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有教育成效。
3.有大局意识,勇于担责,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病事假合计6个月不参加考核,新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参与评选。市级推优落选可作为区级优秀教师,占评优比例。
四、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优秀个人可以由楼层推荐或个人自荐,上交申请和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人选的名单。由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述职准备。
3.教师评议: 被推荐人进行公开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且按1:2的比例确定评优初选人员并上报学校考评小组。
4.学校考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推荐初选人员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推荐人选。
参评教师得分=全学年月考核的所得分值/应得分值 × 60%+民主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 × 20%+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 × 20%。最后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
5. 公示上报: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学校的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报送材料。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有旷工或旷课行为;
2.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或病假超过三十天;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等违反师德行为;
4.因失职引发事故或被投诉;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家长评价低;
6.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7.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在家长、教师、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使学校声誉受损;
8.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杭州市紫荆花学校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