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附实中学部社团管理规范
一、指导思想
为了丰富学校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等方面的修养。培养学生的高雅情趣,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生活品质,使学生幸福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力求使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靓丽窗口。
将社团课程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2.落实社团各项管理条例
(1)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学员由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自愿选择参与,向学校所开设的社团项目自主申报,社团负责老师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社团要有1名指导老师,一名社长,一名副社长,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团学员数量一般为10人以上。
(2)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场地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1小时。
活动要求: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和社团要求。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团活动要提前制定学期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德管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学生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计划制度: 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点名情况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社团老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活动场地或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社团活动时间,确保社团活动安全、扎实、有效。
点名制度:每次活动开始,负责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学生去向,并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年级组长取得联系。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等。
请假制度: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有老师有公出任务,请提前请假并第一时间告知德管处。如有私事,请完成请假手续后,提前告知德管处。由德管处负责通知,辅导老师不得随意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
(3)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生,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因先向德管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生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社团。
(4)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社团期间听从社团老师指挥。社团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活动期间(包括眼操等)的一切安全事宜,由社团老师负责。在活动中由学生受伤等情况,社团老师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年级组长、德管处,并及时送医救治,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如足球类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社团老师需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到回执,交德管处备案。
(5)社团评比制度
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展示社团老师发放校级开课证明。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活动报道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
(6)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生名单,学生学习情况,学生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完成社团活动记录。每学期结束,学校对各社团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