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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8-29 10:47:22 】

 

关于做好2014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201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学前教育段学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2014年学前教育资助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30号),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五类生资助其所读幼儿园全额保育费,对五类生以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其所在幼儿园50%以上的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学生(含五类生)按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资助。

2、义务教育段学校:困难学生(包括五类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750元爱心营养餐。

3、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原政策,对五类生资助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代收费每生每年70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五类生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落实,助学金发放必须按照杭银发【2012】194号要求通过普高卡进行发放。学校应当同时安排校内人民助学金作为补充,切实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4、中职学校:根据浙财教【2013】年1号文件,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资助;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五类生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奖学金政策继续执行,按在校生总数5%的奖励面,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学校应当同时安排校内人民助学金作为补充,切实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二、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安排

1、登录工作群:负责学生资助的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登录“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群”(QQ群号:18254964)以便能及时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

2、申报:本学期所有申请受助的学生必须填写教育资助券,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

3、审批:学校凭《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申请表》、证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进行审批。审批中务必要关注证件有效期,也即证件年检记录。审批通过后,学校应准确填写《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审批表》和《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受助学生名册》。表格见附件或者从QQ群共享中下载。

对于学前教育的保育费减免,义务教育段的营养午餐,普通高中的免学费、代管费,原则上要求统一采取绿色通道制度在开学时直接减免,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确认表》,确认享受资助项目及金额。

4、上交材料:9月15日-17日,各校务必在这三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上交局基财科202室陈昕晗,同时一并发送电子稿。

①上学期与学生资助经费收支相关的资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资助经费的转账凭证(适用义务教育段爱心营养餐)、《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确认表》(适用幼儿园保育费、义务教育段爱心营养餐、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在开学初采用直接减免方式予以资助的情况)、退费相关手续(适用于幼儿园保育费、义务教育段爱心营养餐、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由于特殊原因还以先收后退方式予以资助的情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杭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名册》(适用普高和职高国家助学金发放的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适用各校校内助学金,职高奖学金发放情况)。

②《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专项经费结余报告》(一式一份,对学校账面有资助专项经费结余的学校填写上交);

③《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要求申请受助学生每生一份);

④享受教育资助人员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包括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等,学校需审核证件的有效性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⑤《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确认表》(一式两份);

⑥《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⑦《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助受助学生名册》(一式两份);

⑧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名册、《杭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⑨所有学校需报送《学校教育资助管理人员信息表》,本学期无申请资助的学校需报送《学校无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说明》。

5、数据录入: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系统有所调整,另行通知。

三、宣传报道

各校务必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务必确保每个学生家长都了解相关政策,尤其是新生家长。各校上报信息报道需填写《西湖区教育系统资助信息上报表》送交教育局202室陈昕晗处,年底按照上报录用篇数纳入各校考核(2014年春季学期信息篇数统计随后上传至共享,各校可以核对,有问题联系陈昕晗,办公室电话87965060)。

四、台帐管理

各校应重视台帐管理工作,对资助申报、审批材料及资助款项的收支材料按照学期归类整理,存档备查。

请各校落实专人负责,务必按时上交材料。

 

 

西湖区教育局基财科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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