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充分履行广大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区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和西教委《关于做好2014学年学校领导干部及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2014学年我校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和范围
本次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对象是:
校级领导:唐跃华、陆子龙、盛明忠、严国元;校长助理:章时杰、张珺;
中层领导:庄玉婷、吴宗佐、余春波、陈军、郑惠娟、李丹、葛潮霖、葛品桦、张国锦、周欢、叶玲燕、方建辉、傅建锋、向颖、厉琴。
参加本次民主评议人员是全体教职工,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工会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被评议者回避制度。
组长:陆子龙(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韩意民(工会委员)、严庆东(工会委员)、冯溯(二年级组长)、张欢琴(三年级组长)、李官敏(八年级组长)。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详见《评议表》。
四、评议步骤和方法
1.由学校党支部制定民主评议干部的实施方案,对评议的对象、时间、内容、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于6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监察室。
2.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6月12日),宣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全体教职工大会积极参加,明确要求和做法,端正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认识和态度;
3.被评议的干部要按照民主测评要求,围绕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一分为二,认真撰写2014学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含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于6月18日前K12上交组长,组长于6月20日前通过校园网或西教网向教职工公开。
4.召开教职工大会。分别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学校领导班子整体状况、校级领导成员与校长助理(6月26日下午3:15)和学校中层干部(暂定7月7日)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校级正职和中层正职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
5.由教育局监察室牵头(学校中层干部由党支部牵头),对评议表进行整理汇总,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校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及各相关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民主评议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被评议者要端正思想认识和态度,自觉接受评议,认真述职,对评议中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全体教职工要正确行使评议监督的权利,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被评议者对评议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允许说明和申辩。评议小组应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既要保护教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又要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使民主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果。
3.学校办公室、工会等相关人员协助做好评议的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党支部、工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