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师德师风、廉政建设的几项要求
【 作者:
陆子龙 发布时间:
2014-09-11 10:34:50 】
各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
教师节、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校廉政建设,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或以会议名义旅游;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接受或参与学生及家长的各种请吃或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对确实难以拒收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学校,对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相关党纪、规定严肃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党支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