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袁浦中学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贫困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第二学期对已认定的贫困生进行资格复查。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 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开具区级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证明,证明材料交到其班主任处。
二、 学校评定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贫困生进行资格核查,重点核查其家庭资产情况、家庭经济年收支情况、家庭类型等信息,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评定出学校“拟认定贫困生”名单。
三、 学校公示
学校将“拟认定贫困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对群众的异议要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要作公示情况报告。
四、 上报审批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 资金发放
按照当年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按时、足额地依照标准减免费用或发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