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袁浦中学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职称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职称评审、教工聘用的文件精神,为了规范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的教师职称晋升及竞聘工作,激励教师努力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经校教师职称评定小组讨论,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原则
1.重在绩效的原则。
2.评聘分离的原则。
三、适用对象
1.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符合市、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的晋升条件的教工。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已评上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尚未聘任该职称的教工。
四、操作办法
1.当年需要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工,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职评、聘用文件要求自行对照,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报名。
2.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工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当年交教育局审批的《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技工结构比例方案》确定的可评、人数,按照《高一级职称评审及聘任条件量化表》进行打分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高一级职称评审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条件量化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计分方法 | 说明 |
1 | 教龄 | 1分/年 | 教师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荣誉(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西湖园丁、最喜爱老师、师德师范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工作者、起航奖等)视同考核优秀,其中市教坛新秀+3分,省教坛秀秀、感动教师、最美教师+4分,但同一学年时间不重复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分数相等无法排序,则由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投票决定。 |
2 | 班主任龄 | 1.5分/年,超出相应评审年制数1-3年2分/年,4年及以上3分/年 | |
3 | 任现职年限 | 0.5分/年 | |
4 | 任现职以来学年考核 | 优秀2分,合格1分 | |
5 | 教学能力考试 | C 2分,B 3分,A 4分 | |
6 | 说课、答辩面试 | C 2分,B 3分,A 4分; | |
7 | 评审论文等级 | 中级:级区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市专题论文在相应分数上加2和1,年会论文降一级处理。发表论文按三等奖计分 | |
高级:完全符合3分;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 | |||
8 | 课堂教学评估 | 合格1分,良好2分,优秀3分 |
注:2011年以前副班主任两年算一年,如果身兼数职就高计算,不累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