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育才实验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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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录入人:    录入时间:2023-02-28    点击数: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教师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职员工

  2.校内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科研室总务处等有关职能机构

    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受理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学校工民主党派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教师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教师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申诉程序

  1.申请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

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2.审查受理

    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

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教师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维持原处理决定

(2)变更原处理决定

(3)撤销原处理决定

(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其他

  1.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申诉人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教师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5.此申诉制度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