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
二、转学
(一)转入
学校审核家长递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转出学校盖章并注明“同意转出”)、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居住证材料、社保材料。
家长带孩子参加面谈。
学校把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材料通过钉钉审批上报教育科,等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学校电话联系家长,告知其录取结果。
学校在省电子学籍系统向对方学校和教育局提出转入申请,完成网上的一系列操作。
(二)转出
1.家长递交书面转出申请。
2.学校通过钉钉审批上报教育科,等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学校电话联系家长,告知其结果。
3.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给家长,要求对方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在省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完成网上的一系列操作。
(三)休学
1.家长向学校递交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医院就诊记录、父母或监护人撰写的休学申请。
2.在学校将材料审核完成后,学校通过钉钉审批上报教育科,等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学校电话联系家长,告知其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