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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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录入人:    录入时间:2016-08-30    点击数:12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12号)和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7月中旬起,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建章立制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制定本校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处理规定。

2.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与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检查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举措、突出成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3.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包括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是否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和党组织日常督查工作范围。

4.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向全体教师和社会宣传严禁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包括宣传的举措、反响和成效。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各校要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监〔2015〕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91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15〕162号),以及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教委〔2014〕25号)等文件要求,围绕自查内容,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和秋季开学等关键节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各校通过全面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核查举报和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绝不能姑息纵容。

3.各校自查工作要形成自查报告(按照自查内容4个要点撰写),于2016年9月12日前随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徐小明K12(swz_xxm)。9月下旬,区教育局将结合党建工作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自查情况进行抽查。10月上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进行抽查,结合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附件:

1.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汇总表

2.教育部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8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 28日印发


附件1:2016年_____________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项目

是否制定相关文件

是否纳入学校自查和党组织督查范围

学校是否被举报或被举报教师数

学校是否被查处或被查处教师数

学校是否被查实或查实教师数

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

调离岗位人数

警告处分人数

记过人数

降低岗位等级人数

解除聘用合同或免职人数

本地区通报的人数

中小学校有偿补课












教师有偿补课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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