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西湖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健全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治理党员未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长期失联等现象,努力破解流动党员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等问题,确保教育系统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主要内容
以基层党(总)支部为单位,以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为对象,采用“二查一核”(基层党支部自查, 基层党总支(党委)核查,局党委审核)办法,理清区教育系统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29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2月初,区教育局党委根据区委组织部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
2、组建工作队伍。2016年2月初,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小组,局党委副书记陈际庆任组长、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任组员,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事务。
3、专题部署学习。2016年2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编发《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开展相关业务的学习。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6年3月)
1、集中排摸。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2、联系查找。各党支部要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的党员采取多种办法进行联系查找,调查有关党员在失联期间表现,做好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的详细记录。
3、汇总上报。各党支部要根据排摸梳理查找的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表二),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
(三)规范处置阶段(2016年4月—6月)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做好有关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经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与相应党组织做好衔接沟通工作帮助办理落实;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稳妥开展组织处置。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16〕5号)等规定,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失联党员提出处理建议,务必做到:要全面收集相关资料;要在其本人、群众、党员、社区等多层面征求意见;要提出合理化的处置意见;要严格按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7月)
1、自查验收。在党员组织关系理清、组织处置完成后,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
2、检查总结。局党委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判党员队伍情况,重点就失联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失联原因等作出分析;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查方法,对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并形成综合报告。
3、长效巩固。总结提升本次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经验做法,根据实际选择若干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党员档案标准化建设、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日常管理。
四、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局党委将对这次集中排查工作列入2016年度星级支部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要以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做到精细精准操作,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
2、把握政策要求。要实时关注舆情动态,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3、按时上报材料。3月24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把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盖章纸质稿报组织人事科,电子稿一并上报徐小明k12(swz_xxm)。6月20日前,上报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盖章纸质稿和电子稿。联系电话:87965091。
附件1,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流程图
附件2,《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和填表说明
附件3,《支部党员名册》(表二)和填表说明
附件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和填表说明
附件5,《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和填表说明
附件6,《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和填表说明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