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2025杭州市行知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30   作者:杭州市行知小学

 

二○二五年杭州市行知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经西湖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备案实施。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杭州市各项招生政策,切实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障本区适龄户籍儿童、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根据有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按时入学,适度控制班额,促进公民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公布的教育服务区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公办初中原则上按公布的对应联系小学并结合家庭“住户”情况分配小学应届毕业生。

2.“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3.“阳光招生”原则。通过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招生程序和规范录取办法等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招生政策咨询与公告。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形式进行发布并接受咨询。

(2)招生录取结果公告。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但基于学生家庭的隐私保护和安全因素考虑,招生结果公告要求公布录取学生名单,不公布学生家庭地址等信息。

(3)学校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是56773766,招生咨询电话56773793。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问题咨询电话是89511751和89511752。

4.按计划招生的原则。根据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我校2025学年计划7个班(最终以区教育局公布为准)。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审定班额。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

公、民办小学实行网上同步报名,6月4日-6日通过“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 。                                           

(二)招生对象

1.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浙江省居住证》签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3.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指的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本区户籍儿童。

(三)教育服务区范围(由四个区块构成)

1. 东至教工路,南至花园南村—西村的南围墙,西至学院路,北至文一路。

2. 东至教工路,南至文一路,西至今日嘉园住宅区西围墙,北至保亭巷。

3. 东至保俶北路,南至文三路,西至教工路,北至文二路。

4.学院路312号、学院路304号,保亭村安置房,“金都·城市芯宇”住宅区。

注:中冶“锦绣公馆”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在规划配套小学建成之前,在行知小学报名,待其规划配套小学建成后将明确教育服务区。

(四)招生办法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本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1.报名办法:

学校实行“最多跑一次”招生报名机制,我校教育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在相应招生报名时间进行报名,我校将受理以下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

(1)我校教育服务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的报名。学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交验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结婚证)等其它学校认为需要查验的资料。

(2)我校教育服务区内集体户口及搭户适龄儿童,家庭在我校教育服务区外有房产的,应到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家庭在我校教育服务区外无房产的来校报名,须交验户籍本(页)、父母身份证、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其它学校认为需要查验的资料,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我校教育服务区内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凭有效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按照拆迁协议书所确定的过渡期限来校报名,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等;有本市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核验,无本市户籍的到实际居住地(家庭房产地)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在本区工作、定居的留学归国人员随带子女、港、澳、台、外籍随带子女,可到获得批准的外籍子女专门学校报名,也可凭长期居住许可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现场核验,收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6)我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在杭就读条件并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凭父母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来校报名,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如果家长提供材料与网报信息不一致时,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2.招生录取办法:

(1)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当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类别依次录取:

①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房产以父母或父母与适龄儿童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为依据认定);或适龄儿童户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且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

②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杭州市区内另有房产。

③ 适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④ 适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已办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本区有效签注。

备注:本方案中杭州市区是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和一方同等对待。

(3)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当符合条件的一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照儿童落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其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杭州市行知小学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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