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陶园拓展性课程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秉承陶行知先生“生活即教育”的生活教育思想,倡导开放型的、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的生活方式,在有特长的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的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愿、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 陶园拓展性课程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丰富学生校园课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的学生艺术、文学、体育、科技与生活能力等方面的修养,推进行知小学的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 陶园拓展性课程主要任务:
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积极组织和开展学生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学校及各级各类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表演、比赛、以及文化交流活动,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努力构建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主要内容
一、陶园拓展性课程的组织:
设总园长1名:由校长楼叶通担任
副园长:由分管教育教学的校级领导王巧英副校长和拓展性课程负责人胡鑫磊老师担任
总团成员:由六大园区的园长
二、陶园拓展性课程包括以下系列
1.陶园拓展性课程艺术生活园课程:郑小芸老师担任
2.陶园拓展性课程健康生活园课程:雷国林老师担任
3.陶园拓展性课程科学生活园课程:钱丹老师担任
4.陶园拓展性课程实践生活园课程:戴培灿老师担任
5.陶园拓展性课程人文生活园课程:胡菊苹老师担任
6.陶园拓展性课程礼仪生活园课程:郑佳倩老师担任
三、学生各类课程成员:
我校注册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经本人申请和指导老师的认可。即可成为该课程成员,有效期一年。
四、拓展课程成员的加入与退出:
(一)课程成员的权利
1.课程成员有接受课程培训,参与课程活动的权利。
2.课程成员有对课程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课程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经过由各课程指导老师、课程批准后,方可退出,退社后不再有本学年自行选择课程的权利。)
4.课程成员有权参加各类课程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二)课程成员的义务
1.课程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课程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书面请假。
2.课程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课程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
3.课程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课程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课程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行知小学的校园文化。
五、系负责人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各个课程做好学期计划的制订以及过程的指导,随时抽查本系内课程活动开展情况的影像以及文字记录情况。
2.协调本系内由于特殊情况导致的课程来事的人员调动。
3.协助做好本系内课程成员的纪律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处理。
4.及时了解并协助本系内各课程活动的开展、展示以及比赛的准备情况。
六、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负责策划、安排本课程的一切活动,制定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必须有活动计划、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和活动内容,各课程考勤、教学记录由各指导老师及时做好图片及文字记录,建立本课程的档案资料,系主任、课程园长等随时抽查考核。
2.协调好个人事务与课程工作,积极承担并参与各级各类交流、展示和比赛活动,争创明星课程。
3.联系并提前准备好课程活动中需要的特殊场地与器材,课后及时做好场地卫生,严格实行课程物品购买的申请制度、财物保管制度、活动点名制度以及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如需要学校统一购买相关物品,需在活动前两周提出钉钉申请。
4.组织进行外出参观性活动需提前两周向学校德育中心进行报备,以便进行车辆协调与调度,同时需制定详细安全预案,征得同意后提前一周向家长告知。
5.做好像小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做好课程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处理课程学员的一般违纪事件,并与相关班主任及家长及时进行联系,共同开展教育,如活动中出现突发性伤害情况,2小时内上报园长,联系家长及时送医院救治,如不及时汇报,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6.各课程每学期末需进行一至两次各种形式的汇报展示活动(作品展出或节目表演)。
七、活动制度
1.我校学生课程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由学生发展中心安排和老师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办法成立,课程成员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活动场地的清洁。所有成员有爱护学校设备的义务。
2.学生课程必须有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或家长义工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必须坚持经常性,并积极完成学校与课程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3.课程活动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活动,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若有更改,课程负责人提前一周上报德育中心,然后通知到每位学员。
4.指导教师由于开会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授课时,及时与其他教师调整好,如调整由困难,向该课程授课教师提出申请,由园长在本课程中进行人员补充,园长及时做好调整记录,如园长在本社中也无法调整时,及时上报学生发展中心,由课程负责人在全校范围中进行调整,本次课不参与授课的教师有义务承担其他组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5.学员参加课程的培训费为免费,一些学员必需的个人用品由学员自备,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周向学员提出物品准备要求。
八、奖惩的原则:
1.凡是不完成课程布置任务或者无特殊情况而不到者的学员超过三次者不得参与期考核评优活动,同时,取消下次参与本组的报名资格。
2.对于课程积极分子,在期末考核评优时,给予适当奖励。
3.对于不认真开展课程活动的指导教师,如果活动范围及内容与课程宗旨、章程相违背,不按规定时间活动或者课程组织混乱,管理不善,效果不好,根据 情况给予一定的批评和处理。每个组在学期结束后,学校根据课程活动的组织、参与人数的多少、活动开展的效果和取得的成绩,对课程等级进行奖励。同时,区级以上重点课程除在费用进行奖励外,还将在下一学年的课程开展中,优先保证资金以及师资的配备。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陶园拓展性课程。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是施行。
本课程设的各分课程,园长应根据课程章程精神,制定各具个性的分课程章程。
3.本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2020年做了相关人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