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溪中学关于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推荐
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教育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推荐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全力实施新课程教育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地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1.推荐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学管中心主任、教管中心主任、科研室主任、初三年级组长
2.推荐分配生工作执行小组
组 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学管中心主任、教管中心主任、初三年级组长
组 员:初三各班班主任
3.推荐分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书记
组员:党支部委员、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两名、家长代表一名
三、分配生推荐条件
1.符合杭州市高中招生条件、具有杭州市西溪中学在册学籍号,并在本校连续就读满三学年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纪校规。初中三年学生综合素质等级六项评定无E等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为三个A和三个P等及以上,初中毕业生综合评语操行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讲究方法。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强,有一定特长。初中三年内所有考查科目总评成绩合格及以上。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成立杭州市西溪中学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召开初三年级班主任会议,公布分配生推荐信息和相关要求。
3.召开初三年级全体学生和家长会,宣读市区分配生工作有关文件,公布学校推荐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明确内容,张榜公示。
4.根据谁加分谁举证的原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截至时间内上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执行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德、智、体诸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定所有申请保送学生的先后位次,并向申请保送的全体学生和家长公布全部申请保送学生综合评分的构成、结果和排定位次。
5.召开分配生选校家长会,学生本人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保送学校,直到名额用完为止。确定最终分配生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
6. 按规定日程上交最终经公示后的分配生推荐名单及材料。
7.如有疑义,教育局:咨询电话87965057;投诉电话87965058;
学 校:咨询电话88992086;投诉电话88993505。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保送预选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得分、荣誉得分和综合能力得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综合成绩的95%,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考试成绩得分;荣誉和综合能力得分所占权重不超过综合成绩的5%,主要指荣誉和德育、科技(含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各项竞赛成绩得分。最后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一)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以下简称“道法”)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初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初三学年第二学期各科的考试成绩将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的一次全区测试取得。其计算方法:七(上)期末考试总分的10%+七(下)期末考试总分的10%+ 八(上)期末考试总分的15%+八(下)期末考试总分的15%+九(上)期末考试总分的25%+九(下)区统一测试总分的25%。
2.道法学科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后的50%计算出实际得分,再按各学年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成绩总分。
3.学业成绩总分为559分。学业成绩=(初一530分×0.2+初二560分×0.3+初三570分×0.5)=559分。
(二)荣誉和综合能力
根据市教育局保送预选生综合成绩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综合成绩的95%,荣誉和综合能力得分所占权重不超过综合成绩的5%的规定,荣誉和综合能力得分最高计为28分,高于28分的一律按此分计算。同时荣誉得分最高为6分,竞赛得分最高为22分。
1.荣誉得分,最高分为6分。荣誉指学校及经学校推荐而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特指盖有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西湖区教育局或本校行政公章的获奖证书,此章为唯一认证要件,或以“教育行政部门为第一发文单位且盖章的通知”认可的。)颁发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区市少科院小院士、区“十佳好少年”获得者、区市“阳光少年”获得者、“少先队雏鹰争章金奖或银奖”获得者、最美西湖少年、美德少年获得者均参照区级荣誉加分(三年累计计算,同一学年同一类别以最高级别计算,同一学年同一级别不同类别项目不重复计算。该项最高不超过6分)。具体见附表:
级别 奖项 | 校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及以上 |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等综合性荣誉 | 2 | 3 | 4 | 6 |
年限 | 初中三年 |
2.综合能力(竞赛)得分,最高为22分。
(1)竞赛指经学校组织推荐参加或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指国家教育部、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省教育厅或其科室部门、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信息技术装备中心,市教育局或其科室部门、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市教科所、市教育信息技术装备中心,区教育局或其科室部门、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区青少年宫、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杭州市青少年宫(市艺术节、科技节除外)和社会组织机构如专业委员会等不算。下同。】组织评比的各级各类德育、科技(含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竞赛等评比活动。获奖证书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公章为唯一确认要件,或以“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为第一发文单位且盖章的通知”认可的奖状。
(2)凡两人及以上组队参加才能完成同一项目的一个比赛或节目的,均视作团体赛(以个人或各项目成绩累计而成的团体评比不在本办法内)。其获奖成绩加分按对应级别获奖等级加分的50%折算为个人得分。
(3)同一学年内同一参赛项目(作品)获奖得分按就高不就低计算,只算一次;同一参赛项目(作品)跨学年参赛获奖得分也按就高不就低计算,只算一次(不同届除外)。具体见附表:
等级 级别 | 一等奖 (含第一、二名) | 二等奖 (含第三、四、五名) | 三等奖 (含第六、七、八名) |
区级 | 4 | 3 | 2 |
市级 | 6 | 5 | 4 |
省级及以上 | 8 | 7 | 6 |
年限 | 初中三年 |
六、说明
1.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依据如下顺序选择:
(1)六个学期语数外科总分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初三下区统一测试语数外科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3)初三下区统一测试语文+数学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4)初三下区统一测试英语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5)初三下区统一测试科学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如有被推荐学生自愿放弃推荐和选校,须有学生和家长到场亲自签字确认,不得委托代办。
3.所有符合申请条件并递交申请表的学生和家长必须全程参与分配生选校家长会。
4.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代表非就读学校参赛的获奖证书一律无效。
5.凡子女在毕业班就读的教工,当年分配生推荐工作中执行回避制度。
6.以上办法如遇当年区市教育局推荐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政策发生变化,以区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为准。
7.本办法启用于2021届毕业学生,可根据当年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等上级文件作适当的说明。
8.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推荐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
杭州市西溪中学
2019年9月